稿件搜索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程志勇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程志勇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程志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志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程志勇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程志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万立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万立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五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选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个人简历

  万立祥先生,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为工商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国际会计师公会会员(AIA);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经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现任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兼任宁波润阳易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浙江润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润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歌互动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永锐锋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万立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立祥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徐洪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洪昌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徐洪昌先生辞职后,仍然担任公司生产事业部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洪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徐洪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洪昌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徐洪昌先生将依法履行其监事职责。

  徐洪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公司监事会对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监事会拟提名陶亚丹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陶亚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陶亚丹女士,199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食品科学专业。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风控中心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陶亚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的情形。陶亚丹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吴玉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玉鼎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吴玉鼎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玉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玉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吴玉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2、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敬臣,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交建股份、华恒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书彦,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皖仪科技、设计总院、润东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学军,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鹏起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敬臣、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书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学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考虑到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完整性以及双方建立起的良好合作关系,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在审阅《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后,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万立祥,作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R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万立祥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万立祥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