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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0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47号”文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033”,债券简称“迪龙转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迪龙转债自2018年7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迪龙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35元/股,因公司下修转股价及每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迪龙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8.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9日起生效。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将于2022年5月10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迪龙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8.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10日起生效。

  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已有222,692,700元(2,226,927张)迪龙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25,221,790股,占迪龙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4.17%,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97,307,300元(2,973,073张),占迪龙转债发行总量的57.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2021年10月12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和《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2022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和“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余额40,887.96万元及现金管理收入6,894.0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补流时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敖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爱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晶晶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敖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爱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晶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36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远程视频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修订)》;

  会议同意《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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