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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公告编号:(奥瑞)2022 - 00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周云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礼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第15号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瑞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的全资子公司奥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润实业”)持有的香港景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景顺”)100%股权,香港景顺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Jamestrong(JAMESTRONG AUSTRALASIA HOLDINGS PTY LTD、JAMESTRONG PACKAGING AUSTRALIA PTY LTD、JAMESTRONG PACKAGING NZ LIMITED,统称“Jamestrong”)100%股权,于2021年11月1日完成股权交割,香港景顺、Jamestrong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景顺系上海原龙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上海原龙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53.12%,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6.69%,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年初减少39.54%,主要系本期处置部分股权投资项目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6.75%,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工资和绩效奖金所致;

  5.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2.41%,主要系本期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费用所致;

  6. 应付债券本期末余额为零,系可转换公司债券债权人转股及本期触发赎回条件实施赎回所致;

  7.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18.33%,主要系本期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8.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末余额为零,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57.26%,主要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致;

  9.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5.26%,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10.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2.75%,主要系本期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1.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2.02%、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61%,主要系市场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本期利润有所下降;

  12.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1.94%,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下降,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13.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亿元,上年同期3.70亿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率略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以及本期预付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14.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9亿元,上年同期0.49亿元,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和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包含上海原龙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质押登记股份7,463.922万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奥瑞金、股票代码:002701)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4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奥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触发《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奥瑞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奥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奥瑞转债”。

  “奥瑞转债”已于2022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周云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 高礼兵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礼兵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礼兵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2-临047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解释”),并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第15号准则解释,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规范说明。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第15号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本次变更后,公司施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第15号准则解释。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 15 号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第15号准则解释,结合公司试运行销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试运行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第15号准则解释相关规定,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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