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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第一季度,面对国内疫情反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复杂的外部环境,为有效的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抓住市场机遇,公司持续重视产品质量,不断优化产品技术,加大客户营销服务投入。2022年第一季度,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实现销售饲料产品13.99万吨,同比增长20%,实现营业收入9.82亿元,同比增长29%,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从而致使产品成本增加较大,而相应的销售价格上涨幅度短期内低于成本的增长幅度,同时,因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客户营销服务投入的战略规划,需要扩招较多的营销业务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致使当期销售费用增加较多,而经营效益在短期内尚未能见效,加上因公司在2022年2月发行上市的需要,增加了部分当期管理费用等,导致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同比降幅较大。

  1、应收票据: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100%,主要是上年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1299.21%,主要是提前备货,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292.84%,主要是本期公司增加车间厂房等投资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41.23%,主要是本期偿还已到期银行贷款且本期新增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83.41%,主要是上年期末票据本期到期支付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减少58.20%,主要是上年期末计提奖金本期实际发放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115.91%,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8、资本公积:期末较上年期末相比增加144.53%,主要是本期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9、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3.88%,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从而致使产品成本增加较大,同时本期公司销量增长较大,相应结转的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10、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67%,主要是因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客户营销服务投入的战略规划,需要扩招较多的营销业务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本期公司市场销售人员增加较多致使当期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11、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84%,主要是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比例111.93%,主要是本期采购原材料付款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比例100.09%,主要是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比例129.78%,主要是本期收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冬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冬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冬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冬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饲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粤海饲料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及审议程序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方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2021年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采购水产饲料产品以及动保产品2,523.02万元,2022年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将继续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采购水产饲料以及动保产品,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石轩、徐雪梅回避表决。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6,009.25万元

  2、法定代表人:陈文杰

  3、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乾北村福生围50007号

  4、主营业务:水产品养殖、水产品零售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控股

  6、最近一期主营财务数据: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属于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水产配合饲料、动保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李兴刚        付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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