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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2-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度对公司出具了强调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主要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涉及未决诉讼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现金流紧张,主营业务受到影响。如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一)审计报告“三”)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建设集团,项目范围涵盖国家政府机关用房、高端写字楼、星级酒店、商场及商业综合体、批量精装住宅、大型公共文化建筑、医疗康养、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等多个板块。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较完备的资质证书,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同时在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使弘高在国内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邀标的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当前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对综合服务能力要求趋高、品牌效益显著增强等形势,公司在报告期内做了必要的管控和营销调整,一是对集团整体管理架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内控,强化法务、财务、内审等部门的工作职能,提升管理效率;二是调整市场经营方向及重点,发挥弘高创意的品牌优势及设计综合实力,利用已经完成和在施的黑龙江省太阳岛国宾馆项目、北京第一高楼“中国尊”、黑龙江省花园邨国宾馆项目等众多标志性项目树立的标杆形象,重点布局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方热点城市的地标性建设项目和实力雄厚如大型央企国企、品牌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的建设项目;三是以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体验为核心目标,着力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体系。

  2、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多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投标工作由投标中心组织完成。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进行分包。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可能面对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8.1条(七)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9.8.1条(六)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1.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1107号)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1.3公司主要账户持续被冻结,暂未全额解封。

  2.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156603710股;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慧目65000000股,划转弘高中太10000000股;申万宏源证券(国开泰富资管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58011888股。

  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2021-016);关于股东持有部分股份完成司法划转的公告(2021-009 );关于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2021-048)。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宁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乔琦先生、沈道富先生、于宁先生、陈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的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 2021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同时本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在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13: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13:00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 2022年5月20日 9:00- 18: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强

  联系电话:010-85370018

  传    真:010-85370018

  电子邮箱:hgcy002504@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504”,投票简称为“弘高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年下降-166.49%,主要系报告期内依然受疫情影响,工程进度缓慢,回款较少,加之正值春节,公司付款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票将会被持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疆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疆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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