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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节能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008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4、7、8、9、10、11、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第4、7、8、9、10、11、12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公告。

  4、第13项提案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008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5月1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008室

  联系人:付英

  联系电话:010-67711118

  联系传真:010-67716006

  邮政编码:100022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001210”,投票简称为“金房投票”。

  2、议案设置与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节能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度报告》(2022-008)、《2021年度报告摘要》(2022-009)。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011)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健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全体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2)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授权为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上述提供融资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2022-013)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2021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参考了公司近几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实的经营能力;分析预测了公司涉及行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政策、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于公司所属行业的影响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748,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911,442.3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拟定的本次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14)。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799,324.01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799,324.01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15)。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燃金房”)和辽宁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房”)在受托管理、出售商品等业务领域发生持续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1年度公司同类型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36,450,094.95元,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0,00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6)。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20万元/年(税前)。

  (2)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其中独立董事胡仕林自愿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津贴为1000元/月,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2-019)。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10)。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金额10,086,834.78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收款项逾期5年以上仍无法收回、通过对欠费形成过程和欠费数据进行核查,针对非连续欠费,非年度全额欠费情况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欠费,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已经审计机构审计。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2022-020)。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丁琦先生递交的辞呈,因个人原因,丁琦先生申请辞去相关职务,丁琦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依旧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建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董事会同意聘任魏澄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魏澄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转为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2-021)。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原已审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同意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2-022)。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监事李素芬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李素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李素芬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李素芬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李素芬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监事会同意耿丹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耿丹婷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节能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使用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2,69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0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5,546,90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70,945,8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4,601,100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号),确认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1日到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怡海花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研发与创新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能源在线监测及智能化控制,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公司将通过对供热运营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本项目属于运营支撑系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说明

  根据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的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置换118.47万元预先投入的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3,223.76万元预先投入的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及618.80万元预先投入的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682 号)。

  (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八)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6,900.40万元,其中26,900.40万元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10,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本年完成四个小区改造,其中一个小区于2021年12月31完工,本年度尚未产生效益;另外三个小区于2021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1-2022供暖季开始正式投入使用,同比上个供暖季节约燃气量28.31万立方米,节约运营费用92.44万元

  [注2]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已完工两个项目并开始供暖,新增供暖面积19.16万平方米,本年新增收入513.81万元

  [注3]由于项目整体尚未完成,整体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无法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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