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83,934,02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及其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经营与服务管理业务。

  公司目前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等城市,物业经营与服务管理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上海等区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本部、深圳华联置业公司、杭州华联置业公司、上海申冠置业公司等四家。从事物业经营与服务管理业务的实体为华联物业集团,负责统筹、运营和管理本公司和华联集团的物业资产租赁及住宅地产项目、商业地产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等。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储备及物业经营与服务管理等情况如下:

  1.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公司目前在售、在建项目主要包括深圳“华联城市商务中心”、“华联城市全景”、杭州“钱塘公馆”、杭州“全景天地”,筹建项目包括深圳“华联南山A区”等项目。

  2. 公司自持房产情况

  公司自持房产主要分布在深圳、上海、杭州等地,房产面积合计19.4618万平方米(含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与住宅、写字楼等配套收费车位3,515个。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恒裕资本与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富鑫合计持有华联集团70.23%股权,恒裕资本将成为华联集团实际控制人,并间接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从无实际控制人变为有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05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采用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微信、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晓梅女士因疫情原因授权独立董事刘雪亮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跃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7。

  二、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8,2022-009。

  三、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0。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099,073.7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209,907.37元后,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为73,889,166.36元。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794,124,528.6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当年分配后的余额),截止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8,013,695.04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配政策规定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以总股本1,483,934,02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68元现金(含税);即共派发现金股利100,907,513.70元;

  2.剩余未分配利润767,106,181.34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回购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将在合计派息总额、送股总数不变的前提下作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及要求,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发展所处阶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并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留存利润将运用于公司后续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及其他新项目投资。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为:2022-019)。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1。

  六、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2。

  七、关于预测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丁跃、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3。

  八、关于第十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4。

  九、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目前在职董事李云女士、王晓梅女士、刘雪亮女士、黄梦露女士等4人分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倪苏俏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存在关联关系,须回避表决。

  由于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与表决董事未达到董事会过半数要求,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5。

  十、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6。

  十一、关于聘任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17日下午14:0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7。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八 、九、十等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七、十等两项议案按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告编号:2022-018);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二、四、五、六、七、八、九、十等八项议案按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19)。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6月1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16日(不含假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或2022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 系 人:孔庆富、赖泽娜

  联系电话:0755-83667306、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laizn@udcgroup.com

  6.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6

  2.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备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微信、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21。

  二、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8、2022-009。

  三、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0。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和控制经营管理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能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并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制定、修订及时,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日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有力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1。

  六、关于第十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拟推荐张文斌先生、倪苏俏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黄欣先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经审查:

  1.上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上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注:上述监事或监事候选人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增持。

  其中,监事候选人张文斌先生、倪苏俏女士等2人在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详见个人简历),存在关联关系;黄欣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监事除外)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上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张文斌:男,1975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员、主管、经理、行政部经理助理,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6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工商进修学院副院长;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倪苏俏:女,1981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裁秘书、办公室业务主管、办公室业务副经理、总裁办业务经理、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办主任等职。2014年1月至今,任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黄欣: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北省沙市荆沙棉纺织厂动力科职员、深圳华联大厦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卫处副处长、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2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共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委员;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5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

  酬金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需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除外)。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酬金如下: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等任职人员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三名监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含税)。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任职董事、监事的年度酬金具体的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诚信、规范履职情况等进行拟定,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拟推荐(按照姓氏笔画排名)张文斌先生、倪苏俏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黄欣先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经审查:

  1.上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上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注:上述监事或监事候选人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增持。

  其中,监事候选人张文斌先生、倪苏俏女士等2人在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详见个人简历),存在关联关系;黄欣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监事除外)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上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张文斌:男,1975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员、主管、经理、行政部经理助理,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6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工商进修学院副院长;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倪苏俏:女,1981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裁秘书、办公室业务主管、办公室业务副经理、总裁办业务经理、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办主任等职。2014年1月至今,任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黄欣: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北省沙市荆沙棉纺织厂动力科职员、深圳华联大厦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卫处副处长、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2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共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委员;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排名),拟推荐张梅女士、李云女士、张勇华先生、龚泽民先生等4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推荐王晓梅女士、刘雪亮女士、黄梦露女士等3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拟由7人组成,其中设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本届董事会现推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拟任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

  1.上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等7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上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述董事候选人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增持。

  张梅女士、张勇华先生、龚泽民先生等3人分别在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详见个人简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李云女士为公司内部董事。

  3.王晓梅女士、刘雪亮女士、黄梦露女士等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王晓梅女士、刘雪亮女士、黄梦露女士等3人的《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要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上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梅:女,1975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会计师。曾在中国服装总公司财务处工作,历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财务部副经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08年10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委会主席;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慈善基金会秘书长;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5月至2019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云:女,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讲师、副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审计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济师兼审计室主任,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等职。2008年4月至2020年7月,任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张勇华:男,1964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深圳市新亚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03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在职期间负责管理香蜜湖九号大院、恒裕滨城一期等豪宅项目的建设工作。

  龚泽民:男,1989年4月出生,纽约大学硕士学历。现任汕尾市政协常委、香港广东社团副主席、香港广东青年总会副主席。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任BNP Paribas(New York)外汇期权交易员;2015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恒裕城市更新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梅:女,1954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冶金部长沙矿山设计院技术员,长沙矿冶研究院主任科员、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院长,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2014年7月退休。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雪亮:女,196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任中国物资报社记者、编辑,国家物资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主任科员、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国内贸易部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处长,国内贸易局办公室信息新闻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办事处副主任、副局级专职监事,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年6月退休。2019年10月至今,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梦露:女,198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时代顺达咨询有限公司顾问;2005年7月至今,任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要提示: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四)项目成员信息情况

  1.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1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自洪,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马宁,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3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五)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六)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审计90万,内控40万),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审计90万,内控40万),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关于拟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专业性服务,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并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本次续聘事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资金

  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

  本短期理财计划需要围绕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进行,以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资金需求为前提,根据公司发展及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情况可及时对短期理财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上述理财金额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70亿元的36.2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2.理财金额

  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得超出上述理财额度。

  3.购买方式

  上述理财金额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只允许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商业银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能进行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高风险产品投资。

  4.资金来源

  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正常的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业务,开源创收,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本次闲置资金的短期理财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对该委托理财事宜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以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理财事项。

  五、其它事宜

  授权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委托理财事项发生时,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测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需要预测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将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测2022年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联置业”)、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物业集团”)等与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常年办公场所租赁、物业服务管理等业务。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8.21%股权。本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华联物业集团股权比例分别为68.70%、81.39%。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1,621.87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497,039.21万元的0.33%,其中:

  1.本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及作为出租方相关收入方面

  华联物业集团为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联杭州湾公司”)旗下“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的商业经营提供物业服务,华联物业集团需要向华联杭州湾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其中,华联物业集团收取杭州“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商业部分的物业服务费841.75万元、收取“星光时代”写字楼物业服务费164.34万元;公司收取华联集团下属企业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公司下属企业杭州淳安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淳安华联置业”)经营场地的租金收入183.97万元和物业服务费50.71万元,该四项收入合计1,240.77万元。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租金支出方面

  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的租金支出分别为39.45万元和147.23万元,合计186.68万元;华联物业集团租赁华联宾馆(华联大厦)的租金支出194.42万元。该三项租金支出合计381.10万元。

  上述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1,621.87万元,未超出期初预计金额2,500万元。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100万元,其中,物业服务费及租金收入方面约1,600万元,租金支出方面约500万元。

  1.本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及作为出租方相关收入方面:预计来自于华联物业集团杭州“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商业部分的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来自于“星光时代”写字楼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超过250万元;预计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淳安华联置业经营场地的租金收入不超过250万元和物业服务费收入100万元,该四项收入合计不超过1,600万元。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租金支出方面:预计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分别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的租金支出合计不超过250万元,预计华联物业集团经营华联宾馆的租金支出不超过250万元,该三项支出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2%。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二、关联方介绍

  1.华联集团

  华联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投资旅游产业;酒店管理;投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销售(含小轿车)。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

  华联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30,944万元、净资产847,330万元、营业收入215,043万元、净利润51,620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2.华联杭州湾公司

  华联杭州湾公司为华联集团的控股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为美元2,99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1幢516 号,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基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金银饰品、电脑配件、数码产品、酒(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华联杭州湾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69,629万元、净资产45,434万元、营业收入20,118万元、净利润3,045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杭州湾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华联千岛湖公司

  华联千岛湖公司为华联集团的控股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为43,000万元,注册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集贤路18号1栋1-2,法定代表人:倪苏俏。经营范围为:在淳安县旅游度假区进贤湾区块内生产、经营:绿化苗木、花卉(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旅游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其它无须报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该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千岛湖进贤湾旅游综合体项目”的开发运营。

  华联千岛湖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1,319万元、净资产60,589万元、营业收入1,055万元、净利润954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千岛湖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费及租金收入方面:华联物业集团为华联集团旗下经营性物业提供服务,华联集团需向华联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淳安华联置业的经营场地需要向淳安华联置业支付租金。

  2.租金支出方面: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租用华联大厦(21-22层)开设“华联宾馆”从事酒店服务业,需分别向华联集团支付租金。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等相关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的价格与其他租户租赁价格一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适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较小,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1.上述四项日常关联交易服务费和租金收入约414万元,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租金支出约127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38,500万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0元。

  九、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前审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小,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关于预测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