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亚德科技担保诉讼事项
公司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14,879 万元(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就上述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 年 1 月 20 日已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2)琼 01 民初 26 号)。涉案金额为15,472.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二)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事项
2018 年公司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 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6350 号)作为对海南海药30,000 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经多次沟通,最终确定还款方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赛诺生物分期偿还债务。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赛诺生物偿还的 5,500 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 500 万元其他债权抵偿,并已将赛诺生物5000万元药品抵押给海南海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三)关于华穗 19 号信托事项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人民币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托本金 2 亿元。截至2022 年 1 月 18日公司已收回债权本金2亿元及利息 3,589,66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及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事项
1、关于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的主要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446,362,578.91 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协议约定,南方同正受让目标债权,并以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正在开发的(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东门岭地段海药花园)项目未来三年销售收入的 35%作为目标债权转让对价,不足部分由南方同正补足。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需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1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关于解除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要求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 23,045万元。根据协议支付计划,三年内,海药房地产海药花园项目整体销售收入的 15% 将划归公司,用以向公司支付上述返还购买海药房地产部分房产的本金、违约金及利息,各年度不足部分,海药房地产有义务以现金补齐差额。且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3,000 万元。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药房地产应支付公司不低于 15,000 万元,公司已收到海药房地产支付款项 1,800 万元,总计欠付 2021 年应付款项 13,200 万元(以下简称“目标债权”)。为持续推进上述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工作,促进债权的回收,公司于2022 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根据《清偿协议》协议的约定: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 101 套商品房(建筑面积 11,007.33 平米)抵偿 2021 年应支付给公司的欠款, 101 套商品房的最终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或 12000 元/平米(按建筑面积计总价为 132,087,960.00 元)孰低者为准。海药房地产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与海南海药签订网签备案合同,2023年09月30日前向海南海药交付该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时间将在房屋的实际交付之次日起的365天内完成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和2022年4月23日《关于债务清偿协议所涉房产的评估报告》。
(五)海南海药、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财富”)以及盐城烽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烽康”),同日还签署了《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远期受让合同》(以下简称“远期受让合同”)。根据远期受让合同,海南海药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受让兴业财富所持盐城烽康基金份额19334.04万元,并支付溢价款(按7.2%年利率计算)。已收到兴业财富的催款函,鉴于远期受让合同效力存在争议,公司已明确回函该协议对海南海药不发生法律效力,并已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晏小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晏小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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