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翼”)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11397;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5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江苏中翼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连续三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江苏中翼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本次证书的获得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