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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38               公司简称:中国海油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季度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徐可强先生、总裁夏庆龙先生、首席财务官谢尉志先生、财务部总经理王欣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1.1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1.1(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列示的数据均无差异。

  1.3 收入、资本开支及实现价格

  

  * 不含资本化利息。2022年一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资本化利息分别为人民币460百万元和人民币554百万元。

  二、 股东信息

  (一)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收集个人资料应向资料当事人说明收集资料是否为必须事项,香港上市规则及港股年报披露规则均未要求披露持股5%以下的个人股东信息。基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前述规定,公司未披露其余持股比例低于5%的前10名港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港股股票。

  注3:“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再单独列示。

  注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在A股上市。

  三、 经营情况回顾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经济开局总体平稳,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4.8%。一季度国际油价大幅攀升后高位震荡,布伦特均价为97.90美元/桶。本公司把握住油价回升机遇,继续坚持油气增储上产,积极推进能源绿色转型,深入推进提质降本增效,取得令人满意的经营业绩。

  2022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实现总净产量151.0百万桶油当量,同比上升9.64%。其中,中国净产量109.3百万桶油当量,同比上升15.4%,主要由于曹妃甸6-4、流花21-2和深海一号气田等新项目投产带来的产量贡献;海外净产量41.7百万桶油当量,同比下降3.0%,主要是伊拉克米桑项目由于合同模式导致净产量同比下降。

  2022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共获得4个新发现,并有13口评价井获得成功。其中,中国海域渤中26-6和渤中19-2获重大突破,均有望成为大中型规模油田。海外,圭亚那Stabroek区块获得新发现Fangtooth和Lau Lau。

  计划于本年内投产的新项目中,涠洲12-8油田东区开发项目和圭亚那Liza二期项目已成功投产,其他项目按计划推进。

  2022年第一季度,本公司未经审计的油气销售收入达约人民币823.8亿元,同比上升70.44%,主要由于国际油价上升和销量增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人民币343.0亿元,同比上升131.67%。公司桶油主要成本为30.59美元。本季度内,本公司的平均实现油价为97.47美元/桶,同比上升65.01%,与国际油价走势基本一致;平均实现气价为8.35美元/千立方英尺,同比上升24.44%,主要由于市场供求影响带来的价格上涨。

  2022年第一季度,本公司资本开支约人民币169.3亿元,同比上升5.58%,主要由于工作量同比有所增加。期内,本公司健康安全环保表现良好。

  第一季度净产量概要(未经审计)

  

  * 包括本公司享有的按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实体的权益,其中,2022年第一季度约4.9百万桶油当量, 2021年一季度约4.7百万桶油当量。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4.2.1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总裁:夏庆龙                首席财务官:谢尉志                   财务部总经理:王欣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总裁:夏庆龙                首席财务官:谢尉志                   财务部总经理:王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总裁:夏庆龙                首席财务官:谢尉志                   财务部总经理:王欣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38          证券简称:中国海油          公告编号:2022-00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视频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2022年第五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2年4月14日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温冬芬女士因事不能到会,已书面委托李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汪东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特别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特别股息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港股股份回购授权建议的议案》

  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关于股份回购的普通决议案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可执行不超过公司香港股份2%的香港股份回购,具体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择机决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徐可强先生辞任首席执行官并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并委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委任周心怀先生为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并委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委员会组成的变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并委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委任阎洪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并委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徐可强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重选夏庆龙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推荐夏庆龙先生参与重选。夏庆龙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重选夏庆龙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重选周心怀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推荐周心怀先生参与重选。周心怀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重选周心怀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重选于本公司服务超过九年的赵崇康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赵崇康先生参与重选。赵崇康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重选赵崇康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夏庆龙先生简历

  夏庆龙先生出生于1964年,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成都地质学院石油物探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于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获理学博士学位。夏先生于1986年8月至2005年11月,曾经在渤海石油公司研究院和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担任多个职位。2005年11月至2016年5月,历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地质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历任中国海油集团渤海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任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化学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化学公司的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化学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先生于2020年3月兼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的董事,于2021年6月至今,兼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8月夏庆龙先生任Overseas Oil & Gas Corporation, Ltd.董事。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担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于2021年5月21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总裁。夏先生于2021年8月3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夏先生除上述披露以外,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周心怀先生简历

  周心怀先生出生于1970年,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获煤田、油气地质与勘探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获中国地质大学能源地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周先生自1996年起在中国海油集团任职,曾经担任多个职位。2003年8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技术部辽东湾勘探项目经理、技术部地质总师。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分别任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渤海石油研究院地质总师、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勘探部经理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勘探部经理。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任中国海洋石油东海石油管理局总地质师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地质师。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勘探部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海南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中国海油集团副总经理。

  周先生除上述披露以外,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赵崇康先生简历

  赵崇康先生出生于1947年,拥有悉尼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他曾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高级法院律师和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律师。赵先生在法律行业有逾三十年的经验,并曾经为澳大利亚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赵先生是澳大利亚老人院基金会信托委员会创始会员,自2016年起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亦曾担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中国社区协会秘书长。自2008年4月起,赵先生亦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天大药业有限公司(原云南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天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亦担任中国银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自1999年9月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165万股的香港股票(00883.HK)。

  

  证券代码:600938         证券简称:中国海油           公告编号:2022-004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A股发行”)所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A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2号)核准,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价格为10.80元/股,发行数量如下: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A股发行的规模为260,000.00万股;若本次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本次A股发行的规模为299,000.00万股。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0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805.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89,194.46万元。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29,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93.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09,106.2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157570_A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通过银行电汇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并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由资金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3、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并报送保荐机构备案;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电汇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上述等额置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涉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上述等额置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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