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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下转D491版)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长春华翔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一汽华翔轻量化;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与宁波华乐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电子;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表面技术;南昌华翔与江铃华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沈阳华翔、沈阳ABC公司与沈阳峰梅;公司与拓新电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估算,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了该项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A、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佛吉亚”)发生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华翔”)向其参股子公司长春佛吉亚采购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所致。

  

  2、与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乐特”)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乐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宁波华翔汽车车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车门”)和公主岭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主岭顶棚”)向宁波华乐特发生采购原材料交易所致。

  

  3、与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进出口公司采购设备和模具所致。

  

  4、与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华翔”)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翔”)向江铃华翔采购零部件半成品交易所致。

  

  5、与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车载”)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车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众车载下属子公司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塑料”)、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众”)、佛山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众”)、青岛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众”)等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交易所致。

  

  6、与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电子”)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与劳伦斯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劳伦斯”)等向该公司采购模具及提供服务所致。

  

  7、与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表面技术”)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劳伦斯表面技术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劳伦斯等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劳务所致。

  

  8、与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宁波峰梅视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电子”)、宁波峰梅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精密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戈冉泊”)、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韩国、日本、印度)等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该公司采购零部件及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劳务所致。

  

  9、与佛吉亚(天津)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佛吉亚”)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天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向参股公司天津佛吉亚采购汽车零部件及技术服务所致。

  

  10、与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延锋彼欧”)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延锋彼欧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向华众延锋彼欧采购原材料所致。

  

  11、与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华腾”)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华腾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向长春华腾采购原材料所致。

  

  B、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汽车零部件等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务所致。

  

  2、与华众车载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车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众车载下属子公司华众塑料、成都华众、佛山华众、青岛华众等子公司销售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及服务所致。

  

  3、与江铃华翔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华翔通过江铃华翔销售内饰件类零部件交易所致。

  

  4、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该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所致。

  

  5、与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进出口公司销售产品所致。

  

  6、与佛吉亚(成都)排气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和服务的关联交易

  与成都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长春华翔向参股公司成都佛吉亚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提供技术服务所致。

  

  7、与天津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天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长春华翔向参股公司天津佛吉亚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提供技术服务所致。

  

  8、与华众延锋彼欧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延锋彼欧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长春华翔向华众延锋彼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提供技术服务所致。

  

  9、与长春华腾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华腾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长春华翔向长春华腾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提供技术服务所致。

  

  10、与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华翔轻量化”)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一汽华翔轻量化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长春华翔向一汽华翔轻量化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提供技术服务所致。

  

  C、其他关联交易

  1、与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华翔酒店”)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商务活动在华翔酒店产生会务、客人住宿、员工差旅、外聘人员公寓住宿等费用所致。

  (2)因华翔职工培训学校场地限制,租用华翔酒店场地用作公司培训,发生相关服务费用(如场地租赁、住宿、餐饮等)所致。

  

  2、与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拓新电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拓新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拓新电子在上海办公场所产生的租赁费、水电费委托公司代付所致。

  

  3、与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峰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与沈阳峰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沈阳艾倍思井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ABC公司”)向沈阳峰梅支付房租,以及通过其代交水电煤等费用所致。

  

  4、与江铃华翔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南昌华翔向江铃华翔租赁厂房和支付厂区管理费用所致。

  

  5、与华众车载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与华众车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众车载下属子公司华众塑料、成都华众、佛山华众等子公司发生租赁设备、厂房及收付水电费所致。

  

  6、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厂房租赁及收取水电费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为20,521.63万元,注册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3号。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产品、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制造;成套设备及配件、发泡缓冲件、胶带的批发;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服务。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宁波峰梅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沈阳峰梅总资产为13,245.74万元,净资产12,870.81万元,营业收入1,849.13万元,利润总额73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沈阳峰梅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沈阳峰梅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之间支付房租,以及通过其代交水电煤等费用2,000万元。

  (二)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宜居路368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福青先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470万元,佛吉亚持有51%的股权,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汽车消声器及其管件系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1,669.45万元,净资产为78,025.59万元,营业收入658,321.82万元,利润总额28,582.7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春佛吉亚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佛吉亚与本公司长春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长春华翔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20,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25,000万元。

  (三)佛吉亚(成都)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林福青先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60万美元,佛吉亚持有51%的股权,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主要经营范围是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7,339.69万元,净资产为20,191.84万元,营业收入145,134.03万元,利润总额6,061.08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佛吉亚是本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都佛吉亚与本公司长春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成都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长春华翔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400万元。

  (四)佛吉亚(天津)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239号,法定代表人为林福青先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佛吉亚持有51%的股权,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主要经营范围是汽车排放系统和部件的制造。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578.20万元,净资产为4,780.71万元,营业收入65,516.61万元,利润总额458.4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津佛吉亚是本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津佛吉亚与本公司长春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天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长春华翔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3,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1, 500万元。

  (五)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原“华众控股”)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总股本10亿港币,主要持股人为周敏峰。公司是为国内外著名中高档汽车制造商提供塑料车身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主要OEM供应商之一。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件及精密模具,以及同类产品在豪华游艇等非汽车行业的应用,包括ABCD柱、保险杠、前端框架、发动机罩盖等。下属子公司包括华众塑料、成都华众、佛山华众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30,930.7万元,净资产为123,684.8万元,营业收入189,498.3万元,利润总额10,319.7万元,净利润7,50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车载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众车载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2,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1,000万元,设备和厂房租赁300万元。

  (六)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150万欧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设计和开发;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347.37万元,净资产为22,072.36万元,营业收入16,785.11万元,利润总额1,603.17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华乐特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乐特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车门和公主岭顶棚向宁波华乐特发生采购原材料交易交易额为8,000万元。

  (七)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由赖彩绒、象山华友半岛房地产有限公司、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造的度假休闲酒店,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法定代表人为赖彩绒。主营经营范围:餐饮、住宿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9.45万元,净资产为-1,072.00万元,营业收入287.84万元,利润总额-445.9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彩绒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酒店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翔酒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该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涉及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

  (八)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1160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松梅。主营业务范围电子产品,自有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125.00万元,净资产为18,139.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052.0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拓新电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拓新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拓新电子通过本公司租用上海的办公场所发生租赁费及代付水电费约为500万元。

  (九)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注册地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杜永春,江铃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宁波华翔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江铃华翔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件、冲压件、零部件制造及销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8,577.91万元,净资产为30,037.15万元,营业收入100,303.52万元,利润总额3,909.2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铃华翔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江铃华翔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华翔与该公司发生采购货物金额为6,000万元,销售商品金额为60,000万元,租赁1,200万元。

  (十)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法定代表人郑才玉,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进出口公司主营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029.02万元,净资产为2,750.49万元,营业收入41,491.73万元,利润总额116.2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董事周辞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进出口公司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1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8,000万元,销售产品交易金额8,000万元。

  (十一)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1日,注册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配件、汽车配件、模具、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加工。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70.86万元,净资产-975.00万元,营业收入945.08万元,利润总额106.9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先生,是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劳伦斯电子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宁波劳伦斯等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1,200万元。

  (十二)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5日,注册人民币2,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大徐镇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玉盘路,主营业务为电镀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件、铝制品研发、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606.57万元,净资产24,106.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435.53万元,利润总额5,211.0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先生,是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劳伦斯表面技术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表面技术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宁波劳伦斯等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12,000万元。

  (十三)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8日,注册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园区,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7,367.95万元,净资产126,752.55万,营业收入95,651.33万元,利润总额33,907.3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晓峰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峰梅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峰梅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20,000万元,厂房租赁金额3,000万元。

  (十四)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6日,注册人民币6,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4999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精密模具及相关注塑、冲压等制品,转让自研技术,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与精密模具相关的技术咨询等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2,519.38万元,净资产15,217.23万元,营业收入27,015.67万元,利润总额508.27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晓峰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峰梅精模科技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上海戈冉泊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五)宁波峰梅视讯电子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8日,注册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525号12幢1楼,主营业务为视讯电子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538.28万元,净资产655.11万元,营业收入11,450.86万元,利润总额-2,314.8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晓峰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视讯电子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视讯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六)宁波峰梅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0日,注册人民币8,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525号12幢1楼,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咨询、生产及销售。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73.84万元,净资产15,028.10万元,营业收入10,852.77万元,利润总额-3,097.39万元(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晓峰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峰梅新能源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峰梅新能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七)宁波戈冉泊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11日,注册人民币2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66号5幢,主营业务为金属制品(除压力容器)、模具及配件的制造、加工;从事金属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属制品的销售。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01.13万元,净资产801.23万元,营业收入5,477.97万元,利润总额87.1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戈冉泊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戈冉泊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八)宁波峰梅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1日,注册人民币14,32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66号2号楼2层,主营业务为模具、塑料制品、通用零部件、金属制品(除压力容器)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420.37万元,净资产19,180.27万元,营业收入17,385.89万元,利润总额1,702.8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峰梅精密科技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峰梅精密科技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九)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03日,注册人民币2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5001号,主营业务为汽车外饰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和销售。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0,546.75万元,净资产20,856.10万,营业收入54,968.93万元,利润总额2,211.7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延锋彼欧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众延锋彼欧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

  (二十)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07月22日,注册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净月经济开发区南湖南路与金鑫街交汇(小合台工业区五期),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加工。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807.89万元,净资产5,972.16万,营业收入29,017.99万元,利润总额3,261.03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华腾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华腾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5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600万元。

  (二十一)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汽车开发区捷达大路1999号,法定代表人为薛耀先生。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于2021年12月7日,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主要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汽华翔轻量化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一汽华翔轻量化与本公司长春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一汽华翔轻量化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2年,长春华翔与该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交易额4,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长春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与公司及长春华翔;宁波华乐特与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劳伦斯电子与公司及宁波劳伦斯;劳伦斯表面技术与公司及宁波劳伦斯;江铃华翔与南昌华翔;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一汽华翔轻量化与公司及长春华翔;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铃华翔与南昌华翔;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与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进行。

  华翔酒店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定价。

  拓新电子与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水电费关联交易以市场价定价。

  江铃华翔与南昌华翔之间的租赁厂房和支付厂区管理费用的关联交易均以以市场价定价。

  进出口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进出口公司采购设备、模具和销售商品产生的,以市场价定价。

  沈阳峰梅与沈阳华翔、沈阳ABC公司的厂房租赁价格以当地市场价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代收水电煤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租赁设备、厂房及收付水电费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定价。

  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与本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厂房租赁及收取水电费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会董事对2022年公司及长春华翔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一汽华翔轻量化;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与宁波华乐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电子;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表面技术;南昌华翔与江铃华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沈阳华翔、沈阳ABC公司与沈阳峰梅;公司与拓新电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标的或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一汽华翔轻量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和提供技术服务,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拆借资金以协议价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众车载发生的日常交易是因产品专业优势互补的关系,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资源。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与宁波华乐特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材料买卖,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华翔与江铃华翔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进行零部件半成品采购、模具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经营租赁以协议价进行交易,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源于公司商务活动发生餐饮住宿费用和租用华翔酒店场地用作为公司培训场地,发生培训相关服务费用(如场地租赁酒店、住宿、餐饮等)费用所致。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与拓新电子之间房屋租赁发生水电费用属日常开销,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发生的日常交易为零部件采购和接受服务、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厂房租赁和收付水电费,双方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约定协议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

  沈阳华翔与沈阳峰梅、沈阳ABC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为厂房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进行。沈阳华翔与沈阳峰梅之间的水电煤费用均属于日常开销,以实际开销费用为准,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电子、劳伦斯表面技术的日常交易主要是采购货物,属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双方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约定协议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宁波华翔与关联方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公司目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有19家,分别是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米勒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华翔创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镜有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车门系统有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德国华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上海华翔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翼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宁波华翔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公主岭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日本华翔株式会社、宁波华翔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因为公司内部生产组织和工序流程的需要,存在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半成品的情况,所以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或者采购货物的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参照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140955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属汽车制造行业。公司是大众,丰田,红旗,戴姆勒,特斯拉,通用,宝马,沃尔沃,上汽乘用车,捷豹路虎,蔚来汽车,东风,奇瑞,比亚迪,长城,理想,小鹏,Stellantis等国内外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主要零部件供应商之一。

  公司主要产品:真木、真铝、IMD/INS、氛围灯透光等装饰条;主副仪表板、门板、立柱、顶棚、头枕、风管、格栅、加油/充电口盖等内外饰件;冷冲压、热成型、天窗转向柱等车身金属件;后视镜系统、线路线束保护系统、新能源电池包金属壳体及塑料组件等电子和新能源产品等,主要配套车型如下表:

  

  (二)行业情况

  2021年,在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持续恢复的背景下,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虽然面对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根据中汽协行业发布的数据,2021年1-12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2148.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其中新能源汽车表现强劲,产销同比均增长1.6倍,新能源汽车已逐渐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的新发展阶段。

  当前,全球疫情防控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俄乌冲突都将对于高度国际化的汽车产业链将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当前汽车芯片短缺虽逐渐缓解,但仍显紧张,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进一步加大企业成本压力。未来,在“电动化、网联化和智能化”促进下,汽车行业将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成为推动全球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2月9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87,868,194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17,545,150.34万元(经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发行价格),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1184号)。2021年6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184号),并分别于2021年6月21日和2021年7月6日进行反馈回复和修订。2021年7月21日,公司对《关于请做好宁波华翔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进行了回复。2021年8月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22年1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87,868,194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1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上海浦东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2)46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14,327,262.3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超过注册资本50%将不再提取,因此本次提取盈余公积未按10%的比例,实际提取金额为93,934,09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77,604,471.35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2,317,041,061.8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0,956,574.86元,按总股本81,409.5508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4.0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81,409.55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3元(含税),共分配股利100,133,747.4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180,822,827.38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经与会董事审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宁波华翔 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长春华翔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一汽华翔轻量化;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与宁波华乐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电子;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表面技术;南昌华翔与江铃华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宁波峰梅精密科技”“宁波戈冉泊” “上海峰梅精模科技”“海外诗兰姆”等;沈阳华翔、沈阳ABC公司与沈阳峰梅;公司与拓新电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估算,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相关内容详见董事会单独公告。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一汽富晟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为50,121.07万元,2021年底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浙江坤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2)第281号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521.07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将相应减少宁波华翔2021年合并报表的归母净利润值。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或出售 “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富奥股份”)25,256.88万股股票,基于看好其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其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

  同时为优化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出售部分持有的富奥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

  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和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等因素,在上述额度内,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期限为自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限内,富奥股份因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增持、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

  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严格遵守买卖富奥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四)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确认该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2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凡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10、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8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第7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下转D4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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