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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521版)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D521版)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整概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的通知,获悉债权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陇南中院(2020)甘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同汇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8月6日作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经公司申请及管理人请示,陇南中院作出《关于同意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批复》,同意恒康医疗管理人关于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决定。恒康医疗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2021年12月1日,在陇南中院的指导下,通过公开评审程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被评选为恒康医疗重整投资人,中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医疗”)被评选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2022年3月21日,管理人与新里程及财务投资人、恒康医疗签署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2年4月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组会议已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管理人向陇南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2年4月22日,陇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二)风险警示

  1、陇南中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

  2、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17 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4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杨林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9)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2)第01520003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1,431,516.93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193,409,264.3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9,010,739.90元。

  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2022年经营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50)刊载于2022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12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预计79,600万元人民币。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此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全文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总计为28,561.0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4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其中议案6、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曹维 向妮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202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4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骆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不满足实施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作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所做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ST恒康            公告编号:2022-06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重整概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的通知,获悉债权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陇南中院(2020)甘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8月6日作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经公司申请及管理人请示,陇南中院作出《关于同意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批复》,同意恒康医疗管理人关于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决定。恒康医疗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2021年12月1日,在陇南中院的指导下,通过公开评审程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被评选为恒康医疗重整投资人,中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医疗”)被评选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2022年3月21日,管理人与新里程及财务投资人、恒康医疗签署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2年4月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管理人向陇南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2年4月22日,陇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二)风险警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

  2、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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