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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529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接D529版)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0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马步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步才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马步才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步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步才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步才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马步才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马步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6

  关于水峪煤业和腾晖煤业

  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收购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峪煤业”)、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晖煤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收购协议约定,现将水峪煤业、腾晖煤业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 收购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分别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矿业”)、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霍州煤电”),支付现金收购汾西矿业持有的水峪煤业100%股权,交易金额63.33亿元;收购霍州煤电持有的腾晖煤业51%股权,交易金额3.89亿元,合计交易对价67.22亿元。上述收购协议于2020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29日,腾晖煤业与水峪煤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办理完毕,并支付完成首期收购款。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完成全部收购款项支付。

  二、业绩承诺情况

  汾西矿业作为补偿义务人,对水峪煤业在盈利承诺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本次交易水峪煤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交割过户至乙方后,水峪煤业于盈利承诺期2020年10-12月、2021年和2022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3,491.15万元、59,715.89万元和59,715.89万元。

  霍州煤电作为补偿义务人,对腾晖煤业在盈利承诺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本次交易腾晖煤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交割过户至乙方后,腾晖煤业于盈利承诺期2020年10-12月、2021年和2022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517.69万元、27,678.64万元和27,678.64万元。

  利润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水峪煤业、腾晖煤业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利润承诺期内水峪煤业、腾晖煤业任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相应年度承诺净利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69号),水峪煤业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079.53万元,高于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59,715.89万元,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48号),腾晖煤业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356.49万元,高于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27,678.64万元,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5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肖勇,从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近29年的审计经验。长年为中央企业及上市公司等行业提供专业服务。在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及内部控制等领域具有广泛和深入的经验。2015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凤勤,从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10多年的审计经验。曾负责过多家企业集团审计及咨询项目,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琦,从2004年起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及咨询项目。具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和咨询经验,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1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立信在担任公司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慎原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同意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拟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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