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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 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元人民币4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低风险债券等。

  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及授权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金融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理财业务,做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理财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业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时,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3.40万元,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13.40万元,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96.39万元。现将公司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1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0.42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闲置设备依据市场价判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7.58万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022-01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小超、何汶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76,927.1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206,391.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2021年度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扣除2021年已实际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4,943,033.9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736,642.32元。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19年-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64,000,000.00元,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资金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外延式并购及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烟标作为卷烟品牌建设、卷烟文化传播以及卷烟防伪的重要载体,是卷烟品质的重要体现,一直受到卷烟企业的高度重视。烟标产品具有高稳定性、大批量、多批次、高精度、高防伪和环保性强等特点,在印刷设备、设计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对比其他印刷包装细分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行业准入门槛较高。

  烟标为印刷包装行业中的黄金子行业,总体规模大约300-400亿元人民币。相对于我国其他消费品包装,烟草包装因为稳定的订单及现金流、较高的利润空间等特征成为众多印刷包装企业希望分羹的“黄金领域”。

  中国传统烟草行业发展情况:大体量,低增长。

  根据Wind统计,2004-2020年我国卷烟产量由18736.4亿支增长至23,863.7亿支,CAGR为1.52%。因为烟草制品本身具有成瘾性、高粘性的特征,预计未来烟草产销量仍将保持总体平稳向好的趋势。

  2021年,我国卷烟商业销量达到4,820.41万箱,同比增加26.20万箱,增幅0.55%。总体可见,2021年在市场供需偏紧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稳运行、跨周期、逆周期”调节的要求下,全国卷烟产销改变了过去几年“高开低走、年末刹车、销大于产”的运行特征,展现出“高开稳走、均衡运行、产销平衡”的平稳增长特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坚持“总量控制、稍紧平衡,增速合理、贵在持续”方针,完善现代化烟草经济体系,推进行业高效能治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021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制定出台《烟草行业“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烟草行业“十四五”规划体系,全面绘就烟草行业未来发展蓝图。

  新型烟草行业:方兴未艾,政策落地

  2021年新型烟草市场在疫情影响下继续保持较高增速。新型烟草是在传统烟草基础上的消费升级机遇。过去3-5年,海外各大烟草巨头将主要的研发投入及战略重心转移至新型烟草领域。

  过去几年,中国电子烟产销规模保持高速增长。2021年中国电子烟行业出口达到1,015亿元,2017-2021年中国电子烟出口市场年均复合增速为60.7%;2021年中国电子烟行业内销达到145亿元,2017-2021年中国电子烟内销市场年均符合增速为37.9%。预计在国内电子烟国家标准及监管政策逐步完善的情况下,电子烟产业能为国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一定的促进意义,传统烟草与电子烟的包装总量反而会增长,对烟标印刷行业总体有正面的影响。

  作为下游烟草行业的重要供应商之一,烟标印刷包装行业发展与烟草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卷烟品牌总量不断减少,卷烟产品不断向中高端汇集,卷烟行业的不断规范、品牌集中度的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包装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得以显现,未来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2)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精度的烟标产品与服务,是具备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印刷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卷烟客户对烟标生产工艺、新技术应用、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需求,通过引进行业领先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和培育具有丰富印刷生产运营经验的团队,形成了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整体服务能力。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3)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烟标。烟标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总称,用于卷烟包装,主要是强调其名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使之区别于各种烟草制品并具有商标意义。公司服务的卷烟品牌包括“利群”“双喜”“云烟”“雄狮”“红金龙”“红塔山”等多个知名品牌,其中“利群”、“云烟”、“红塔山”等品牌为全国销售额比较靠前的卷烟品牌。

  (4)经营模式

  国内各中烟公司对烟标等烟用物资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司参与竞标。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供货合同,明确产品类别、服务事项、收款约定等内容,具体细节根据正式下发的书面采购订单而定,以销定产。

  (5)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经过16年的深耕与发展,公司已成为中国一流的专业烟标服务商。在全国烟草行业中,公司已经与浙江中烟、云南中烟、广东中烟、川渝中烟、贵州中烟、山东中烟、陕西中烟、湖北中烟、湖南中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成为广西中烟、河北中烟的合格烟标印刷资质供应商。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逐步发展为能够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供应商,具备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生产服务能力。作为业内优秀的专业烟标印刷整体服务供应商,公司持续稳定的高品质印刷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青睐,在烟标印刷行业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022-00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伟坤先生、黄贤畅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442.08万元,同比下降32.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69万元,同比下降65.2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178.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225.04万元,比上年末下降9.23%。

  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76,927.1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206,391.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2021年度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扣除2021年已实际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4,943,033.9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736,642.32元。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的鉴证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9.1、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宏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孟学、张宏清回避表决。

  9.2、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孟学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孟学、张宏清回避表决。

  9.3、审议通过《董事肖海兰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回避表决。

  9.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伟坤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伟坤回避表决。

  9.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贤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贤畅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公司《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5.1、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2、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3、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4、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5、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6、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7、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8、审议通过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9、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10、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11、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12、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13、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第1-4项制度需要提交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工作安排,为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其他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20,000,000.00元(含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6,971.68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2,044,026.79元,其中:2017年度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591,000.00 元,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7,386,423.31元,2018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0,108,520.55元,2019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138,992.68元,2020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54,965.35元,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转出1,599,764.63 元,2021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289,340.36元,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结项转出5,475,019.91元。

  截至 2021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年,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9.81 万元(其中项目节余 154.7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 5.0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将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总计余额为 159.98 万元(包括董事会决议后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依法办理销户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 2]: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47.17万元(其中项目节余419.6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12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9月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注销时实际结余募集资金547.50万元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本期募集资金投资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扩建,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档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本期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升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所述。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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