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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2021年我国电工钢产业健康发展,取向、无取向电工钢产量双双增长,其中取向电工钢产量约183万吨,无取向电工钢产量约1146万吨,是全球第一的电工钢产地。节能型变压器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高等级用材显著增长,高端电工钢产品为国家“双碳”政策落地、制造业升级、电力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钢铁行业前三季度总体运行态势良好,实现了供需动态平衡,通过挖潜增效,努力克服了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带来的影响,行业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进入四季度后,受需求萎缩影响,钢材价格普遍下降,降价幅度高于原燃料降幅。

  报告期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一是实行产能、产量双控,取消钢材出口退税,碳达峰、碳中和双目标推出;二是超低排放改造、能耗双控考核严格,对生产要素保障产生影响;三是国内外市场波动大,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涨跌,市场环境复杂;四是行业效益明显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

  受产能、产量双控政策影响,2021年全国累计生产生铁8.69亿吨,同比下降4.3%;粗钢10.33亿吨,同比下降3.0%;钢材13.37亿吨,同比增长0.6%。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和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的生产和销售。

  (1)智新电磁

  电工钢是电力、电子和军工领域不可或缺的电磁材料,是应用于电力工业的核心软磁功能材料,服务于电能的产生、传输和使用。电工钢分为取向电工钢和无取向电工钢两类,取向电工钢主要应用于超高压、特高压及高能效配电变压器领域,用于制造变压器铁心;无取向电工钢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家电、工业电机、中小电机等行业或领域,用于制造电动机、变频压缩机等产品。

  智新电磁是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基地,已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工钢制造商和服务商。产品包括取向电工钢和无取向电工钢两大系列,其中取向电工钢包括高磁感、磁畴细化、低噪声、低励磁、无底层、中频六大类产品,自主研发低温板坯加热工艺生产高磁感取向电工钢技术,成为全世界第四家全低温工艺产业化的企业;无取向电工钢包括新能源汽车、去应力退火、高效、通用四大类产品,具备所有牌号批量稳定生产能力。

  (2)京唐公司

  京唐公司是完全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设计建设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钢铁基地,具有临海靠港、设备大型、高效率、低成本的显著优势。

  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材产品,其中热系产品形成以热轧酸洗板、耐候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管线钢为主的热轧薄板产品和以桥梁钢、能源用钢、管线钢为主的中厚板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成以汽车板、镀锡(铬)板、冷轧专用板、彩涂板为主的产品系列。

  (3)迁顺产线

  迁顺产线是国内重要的高端板材生产基地,拥有国际一流装备和行业领先的洁净钢制造技术,具备高端汽车板、高端家电板全系列供货能力。

  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材产品,其中热系产品形成以热轧酸洗板、耐候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管线钢为主的热轧薄板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成以汽车板、冷轧专用板为主的产品系列。

  3、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领先

  公司、京唐公司、智新电磁、冷轧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研发投入53亿元,占营业收入3.97%。技术创新工作坚持效益导向和需求导向,依托“一院多中心”研发体系,做深技术攻关项目,做优专家工作站,做实对外合作平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孵化创效不断加速。

  新产品研发:以汽车用双相高强外板CR290Y490T-DP-GI代表的6项新产品实现国内首发,以汽车外板DP500为代表的29项高端材料实现国产化替代,以高强度低铁损产品15SW1100H为代表的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完成12项新产品开发。

  关键工艺技术突破:完成“高炉顺稳长寿技术”等九大成套技术攻关,京唐公司1号高炉利用系数、焦比达到国内同立级高炉第一,“大比例球团炼铁技术”国内领先,球团矿配比最高达到60%,减碳效果明显。

  专利授权:获得专利授权450项,其中发明专利182项,实用新型专利268项。75个项目获得“全国发明展览会发明创业奖·项目奖”。

  标准制定:树立标准化行业标杆,主持制定《钢铁行业绿色生产管理评价标准》《转炉烟气排放高精度过滤技术规范》等24项各级标准,参与制修订各级标准44项。

  科技获奖:“二氧化碳绿色洁净炼钢技术及应用”与“低碳清洁高效炼铁工艺和技术集成”项目分获冶金科学技术特等奖和一等奖,“高牌号无取向硅钢超低同板差控制技术”与“超薄镀锡板高效绿色制造技术与应用”分获冶金科学技术二等奖和三等奖。

  (2)产品高端

  公司三大战略产品坚持电工钢持续引领、汽车板做精做强、镀锡板高端突破的发展战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产线结构和客户结构,实现产品质量和效益双提升。报告期内,三大战略产品产量合计568万吨,占公司钢材产量26%,利润贡献约40%。公司八类重点产品(冷轧专用钢、热轧酸洗板、耐候钢、能源用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管线钢、桥梁用钢)产量947万吨,重点与战略产品合计产量占公司钢材产量68%,利润贡献约85%。

  电工钢产量150万吨,尺寸精度和成分控制达到世界级水平。随着国家“双碳”战略推进,全社会电气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端电工钢产品需求持续增长,公司电工钢高端产品占比48%。

  高磁感取向电工钢方面,0.20mm及以下超薄规格高磁感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达到5.4万吨,同比增长74%,市场占有率达到60%,连续四年实现国内销量第一;制造新标准1级能效变压器983台;白鹤滩-江苏±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变4台,实现交、直流变压器应用全覆盖。无取向电工钢产品结构持续优化,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54.7万吨,同比增长28%,其中新能源汽车用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同比增长231%;新能源汽车全球销量前10车企稳定供应5家,国内销量前10车企稳定供应9家。

  汽车板产量355万吨,同比增长5%,产品实现全车型覆盖。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镀锌、高强、外板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8%、20%、14%;锌铝镁镀层产品首家成功替代电镀锌产品,实现弯道超车,全年订货量突破12万吨,同比增长93%。用户结构进一步升级,主机厂供货订单占比达到43%,核心主机厂份额稳中有升;日系用户供货量同比增长58%;合资品牌用户供货量同比增长3%;共同组建首钢·华晨宝马联盟创新工作室,实现跨专业、跨领域、跨企业的深度合作。

  镀锡(铬)板产量63万吨,同比增长8% ,产能利用率达120%。镀锡板深冲拉拔罐DI材实现最宽规格覆盖(宽度达到1202mm),批量出口北美市场;与客户共同开发0.19mmT5红牛铁产品,首次实现对0.2mmT4产品的替代;0.12mm“蝉翼钢”首次用于制作明信片,成为冬奥文创产品。高延伸易开盖、高表面奶粉罐市场占有率领先,易开盖、奶粉铁、两片罐产品产量同比增长超过50%,优势产品持续增量。

  (3)供应链安全

  公司是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首钢集团在国内拥有铁精粉年产能400万吨的水厂铁矿、杏山铁矿,国外控股铁精粉年产能2000万吨的秘鲁铁矿,正在建设的马城铁矿储量高、成本低,运输环保高效,铁精粉年产能700万吨,预计2023年底投产,公司铁矿资源保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迁钢公司焦炭主要由首钢股份与开滦股份合资的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京唐公司焦炭由京唐公司与山西焦煤合资的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焦炭资源供应有保障。公司与国有大型煤炭集团签有长协资源,首钢集团参股的首钢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也向公司提供部分优质炼焦煤资源,煤炭供应保障有力。

  (4)绿色低碳

  迁钢公司、京唐公司继续保持河北省环保绩效评价“A级”企业,按照政策要求,采取自主减排措施;迁钢公司输出超低排放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累计服务30余家钢铁企业。央视《新闻联播》、新华社和凤凰卫视分别点赞首钢股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公司成立绿色制造委员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研究,建立LCA数据采集系统,按客户需求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报告。京唐公司是国内首家二氧化碳应用于转炉顶底复吹系统的示范钢铁企业,同时其大比例球团炼铁技术以球团替代烧结矿,实现了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降碳、环保优势显著。

  京唐公司“燃-热-电-水-盐”五效一体高效循环利用系统荣获中国节能协会节能减排科技进步一等奖,京唐公司获得绿色低碳优秀品牌企业、绿色制造标准化支持单位、钢铁行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等多项殊荣。冷轧公司“汽车用冷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

  (5)“技术+服务”型营销

  以客户为中心深化“技术+服务”的营销策略,打造首钢服务提升品牌价值。完善三级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率,满足客户对于质量、交付、研发、服务的要求。逐年提高EVI服务能力,EVI供货量同比增长26.1%。建立产品优势分析模型,通过强化产品研发、提升制造能力,推动重点产品保持竞争优势,战略产品扩大领先优势。

  建立以营销中心为核心,5家区域性钢贸子公司和11家加工中心组合的集中统一、快速响应、运行高效的营销管理网络,巩固提升产业链龙头企业与优质中小客户相结合的渠道结构。培育产业链合作的比较优势,与行业重点客户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合作,进一步增强合作深度、提升合作粘度,稳固市场份额。

  (6)人才强企

  深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构建多层次全员培训体系。迁顺产线及智新电磁建立高潜人才“远航”全生命周期职业发展体系,举办深蓝特训营、蔚蓝青训营,强化人才赋能;京唐公司构建“四横三纵”全员培训体系,实施“青蓝工程”,为干部提素和人才成长搭建平台。2021年,2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首都劳动奖状”,1人获评第二届“北京大工匠”,1人获评“北京大工匠提名人物”。

  健全人才晋升考评机制,畅通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强化业绩导向、实干导向,细化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三支人才队伍纵向发展业绩评价机制,打通不同序列人才横向流动的通道,加强高层级职务人员培养与发展,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占比稳步提升。

  4、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现“三零”目标。迁钢公司、京唐公司继续保持环保绩效评价A级,生产经营稳定有序。坚持创新驱动和“制造+服务”战略,抓住市场机遇,产线与市场高效协同,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效益为中心,深化对标挖潜,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消化上游价格上涨影响,持续提升管理效能。资本运作赋能,优化资产质量,2021年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1340.34亿元,同比增长67.65%;利润总额97.99亿元,同比增长252.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14亿元,同比增长292.64%;每股收益1.1291元,同比增长234.35%;总资产1472.12亿元,归属于上市股东所有者权益418.28亿元。

  公司主要产品产量等指标完成情况:

  (1)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

  智新电磁:电工钢150.1万吨,同比降低2.7%,其中取向产量19.3万吨,同比增长0.2%,无取向产量130.8万吨,同比降低3.1%。薄规格取向产量16.3万吨同比增长26%,高牌号无取向产量54.7万吨,同比增长28%。金属软磁材料销售收入133.0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率为9.93%。

  (2)钢铁产品

  迁钢公司:铁800.1万吨,同比降低0.3%;钢849.0万吨,同比持平;热轧卷821.3万吨(含内供原料),同比持平。京唐公司:铁1390.9万吨,同比增长8.1%;钢1522.9万吨,同比增长35%;材1433.3万吨,同比增长41.6%。冷轧公司:冷轧板材202.8万吨,同比增长10%。钢铁产品销售收入1161.1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率为86.63%

  经营指标亮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4亿元,同比增长292.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44亿元,同比增长46.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07%,同比提高12.67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 66.59%,同比下降6.51个百分点;

  成本费用利润率7.90%,同比提高4.32个百分点;

  存货周转率10.42次,同比增长39.49%;

  吨钢财务费95.18元,同比降低12.97%;

  吨钢折旧费307.23元,同比降低5.14%;

  战略产品568万吨,同比增长2.90%。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2021年6月27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20 首迁 0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A。“20首迁01”上市以来,未发生信用评级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2年 3月 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3号)。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完成了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15,417,369股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剩余股权工作。2022年4月2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投资者认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54,126,391股的股份认购款,后续股份上市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京唐公司为满足一季度集中倒贷资金需求,上年末办理贴现,调整货币资金与票据结构,上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低。

  2.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预提修理费增加。

  3.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偿还到期长期银行借款所致。

  4.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主要是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效益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是钢材价格上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6.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减少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铁科轨道股票价格变动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销售商品现金回款减少所致。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合营企业现金分红、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增加,以及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2年 3月 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3号)。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完成了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15,417,369股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剩余股权工作。2022年4月2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投资者认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54,126,391股的股份认购款,后续股份上市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百征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娟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百征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娟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

  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等议案,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财务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签署《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首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

  经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首钢财务公司单日存款额最高金额为1,534,510.19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首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999,359.98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914,462.07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50,061.88万元;在首钢财务公司开出的应付票据余额为 632,817.69万元。

  2022年度,公司预计在首钢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首钢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且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6.93%),因此首钢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首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有关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共有董事8名,其中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全票通过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第九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首钢财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基本情况

  名称: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36号院1号楼(与办公地址一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立宾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513170770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1日

  股权结构:首钢集团出资80亿元持股80%;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亿元持股2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相关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2014年12月1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首钢财务有限公司筹建(银监复[2014]949号)。2015年6月29日,北京市银监局批复同意首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京银监复[2015]407号);7月16日,北京市银监局同意首钢财务有限公司更名为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京银监复[2015]466号);7月16日,首钢财务公司获得金融许可证;7月21日,首钢财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9月1日,首钢财务公司正式开账经营。

  2.主要业务

  经北京市银监局批准,首钢财务公司目前具有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资质: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和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3.相关财务数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首钢财务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69.88亿元,负债457.85亿元,净资产112.02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6.66亿元,利润总额6.35亿元,净利润4.78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首钢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首钢集团,且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6.93%),因此首钢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首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钢财务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首钢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首钢财务公司向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首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首钢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首钢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首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首钢财务公司就同类业务向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协议“甲方”)与首钢财务公司(协议“乙方”)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交易类型

  包括授信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咨询服务、票据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包括甲方控制的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与双方确认并由甲方按年度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后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一致。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包括甲方控制的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与双方确认并由甲方按年度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后的综合授信余额一致,用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时,甲方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授权。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叁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

  五、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未发现首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首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六、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2022年4月27日,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与首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每年将对与首钢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的交易额进行预计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相关业务交易限额将与公司年度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后的额度一致。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首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656,917.53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604,941.72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刘燊、彭锋认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等系列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相关资质;该议案所述金融业务属于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关联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针对开展金融业务事项,首钢股份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出具《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制订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保证公司财产独立性、安全性,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履行相应批准程序。

  十、备查文件

  (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O二一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2)第110C005655号《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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