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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2-00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黄绚绚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442.08万元,同比下降32.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69万元,同比下降65.2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178.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225.04万元,比上年末下降9.23%。

  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76,927.1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206,391.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2021年度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扣除2021年已实际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4,943,033.9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736,642.32元。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8.1、审议了《监事会主席黄绚绚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绚绚回避表决。

  8.2、审议了《监事吴桓桓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吴桓桓回避表决。

  8.3、审议了《职工代表监事陈建华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陈建华回避表决。

  8.4、审议了《监事林晓丹(离任)的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旋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旋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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