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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下转D550版)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3,805,387.44元,收回或转回100,000.00元,本年度变动金额53,705,387.44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3,705,387.44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584,450.47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3,805,387.44元,收回或转回100,000.00元,本年度变动金额53,705,387.44元,全部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对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53,705,387.4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 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为8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6)人员情况: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60人,中审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2021年末,中审亚太事务所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403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4人。

  (7)业务信息:中审亚太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428.40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2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万元。

  中审亚太事务所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事务所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度,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其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湘飞:于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强: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200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1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拟支付2021年年报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收费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中审亚太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355.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12.03万元(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其中12.03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将用于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 :“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和“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投入,2020年12月31日以后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注2:2018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美芝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美芝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4,194.86万元全部用于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配套资金投入。

  三、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IT基础架构层、基础层、基础应用层、系统平台层、应用系统层和门户层的建设,打造总部现代化的管理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经营管理系统和项目管理系统。随着公司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完善组织架构、优化管理流程,对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升和调整变化,同时由于系统实施阶段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配置、测试、调试和优化等工作,从而整体延缓了项目实施的总体进度。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过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年3月延期至2021年12月。受疫情及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二)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经营管理系统、合同管理和材料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中成本管理、设备管理、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动态管理、智慧工地项目等系统已经上线使用;项目管理系统中材料招采系统目前还在做相关需求的调整,尚需进一步开发。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将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研发情况、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电子与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工程等专业化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主要为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大型总承包公司、高端星级酒店集团等大型客户,提供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工程服务。公司承接项目类型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和幕墙装饰。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主要是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种方式承接项目,工程项目协议签订后,公司组建项目团队进行实施。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技术目前已拥有20项省级施工工法,23项国家专利、29项全国建筑科技创新成果奖和4项建筑装饰行业科学技术奖,是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之一。

  公司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15项资质,通过不断扩大工程资质范围,提升服务领域。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质量优良,屡次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等重要获项,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项目获评国优奖1项、省优奖4项、市优奖5项;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取得通过了2项广东省科技创新成果,新增3项国家实用型专利;公司获评“连续二十三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21年度广东省建筑行业AAA信用企业”;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获金、银奖各1项;在第二届中国建筑装饰BIM大赛中公司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继续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及劳务分包用工)。报告期内,公司自行施工涉及业务范围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幕墙装饰。

  (三)公司历来十分重视工程质量管理,于2000年通过并开始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2007年初始通过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编著了《质量环境(标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2010年初始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16/ISO9001:2015,并持续保持上述认证的有效性。同时严格执行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作为质量标准,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设计、采购、施工、保修五个阶段执行程序文件和国家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公司均具备相应资质,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均严格按照建筑装饰工程主合同的内容来制定,工期、竣工验收标准等与主合同一致;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有效地控制,发挥出良好的效果,以优质服务回馈客户,并获得广东省工商部门认定的连续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5月起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2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美芝股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告知函》,获悉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18日下发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美芝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南国资复[2022]43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93,842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李苏华先生持股比例从36.52%减少至27.40%,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35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9.13%,减持完成后,李苏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2%。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24日,李苏华与唐彦海、质权人银河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美芝股份6,600,000股股份(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4.88%)转让给唐彦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1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李苏华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李苏华转让给唐彦海的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2021年8月27日,李苏华与赖星宇、质权人银河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美芝股份3,000,000股股份(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2.22%)转让给赖星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2021年9月13日,公司收到李苏华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李苏华转让给赖星宇的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21年9月10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3、2021年9月24日,李苏华与唐彦成、质权人银河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美芝股份2,750,000股股份(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2.03%)转让给唐彦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李苏华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李苏华转让给唐彦成的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21年10月28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在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麦志荣、庄志伟、徐勇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公司实现总资产160,154.61万元,同比减少9.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546.15万元,同比减少19.74%;实现营业收入为58,791.31万元,同比减少52.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5.17万元,同比减少-1,146.01%。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2021年度的市场开拓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规划,预测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0,000万元,同比增长240.19%;净利润5,000万元,同比增长131.1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2)004524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61,151,687.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13,195,963.2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2,152,598.65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及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1、3-8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8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申健、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6;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在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下转D5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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