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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度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为965家,较上年减少75家;白酒产量715.63万千升,同比下降0.59%;实现营业收入6033.48亿元,同比增长18.69%;实现利润总额1701.94亿元,同比增长32.95%。白酒行业产销总量趋于平稳,名酒产区、区域市场及各价位段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集中化、品牌化、高端化趋势进一步凸显,白酒行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公司是全国大型白酒生产企业,是白酒行业唯一拥有洋河、双沟两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六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梦之蓝、天之蓝、海之蓝、苏酒、珍宝坊、洋河大曲、双沟大曲等系列白酒,在全国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实现营业收入253.5亿元,同比增长2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8亿元,同比增长0.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73亿元,同比增长30.44%。公司销售规模居行业前三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董事王凯先生、刘化霜先生、丛学年先生,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回购股份)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应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七、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凯先生,现任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案》。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

  《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杨卫国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42022年4月29日

  附:杨卫国先生个人简历

  杨卫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泗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宿迁市委副秘书长、改革办副主任,宿迁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等。现任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双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卫国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1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杨卫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杨卫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30日9:30。

  ⑵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⑴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律师。

  ⑷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上述提案五、提案六、提案七、提案八、提案九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 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102室(洋河股份证券部)。

  4、登记资料: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5、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8:30至9:15,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9:15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核对。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6、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会议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庆芹

  电话、传真:0527-8493812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4         投票简称:洋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具体提案表达相同意见,不需要再对具体提案分别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    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徐莉莉女士、陈太松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太清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92.32%,主要原因系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424.96%,主要系本期支付贵酒三期工程项目保证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54.48%,主要系期末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减少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100%,主要系上期申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所致。

  5、合同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38.21%,主要系上期末收取的经销商货款本期发货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45.56%,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发放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66.47%,主要系上期末收取的经销商货款本期发货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同时结转增值税销项税额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40.54%,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实现净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相应增加所致。

  9、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852.83%,主要原因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0、 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33.30%,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11、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61.68%,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144.07%,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358.54%,主要系根据会计政策,本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57.38%,主要系违约金、赔偿款收入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46.74%,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6、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55.61%,主要原因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实现净利润下降。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下降204.87%%,主要原因系上年末预收经销商货款增加,本期经营活动流入现金减少,以及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长84.43%,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额小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额所致。

  1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期下降3268.04%,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联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其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联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其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合伙人46人,注册会计师3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4人。

  业务信息:苏亚金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5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2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26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F52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D4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0.7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2021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来民,199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0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艳,201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199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 1996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16家,挂牌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苏亚金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 2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

  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第一类为金融机构发行的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第二类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或约定预期收益类等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第一类投资品种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第二类投资品种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两类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但两类投资品种的额度不能混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项目建设、不可抗力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品种:第一类为金融机构发行的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

  第二类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或约定预期收益类等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

  3、授权额度:第一类投资品种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第二类投资品种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两类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但两类投资品种的额度不能混用。

  4、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6、实施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案》。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项目建设、不可抗力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投资流程、资金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及时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21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22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凯先生,现任海烟物流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 5,067,075.48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公司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5,067,075.48元,未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5,000万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2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2022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约90.92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本省购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化妆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具、电脑、家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烟物流持有本公司股票145,708,137股,持股比例为9.67%,且海烟物流副总经理王凯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海烟物流主要经营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1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3月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海烟物流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完全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凯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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