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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BHG Retail REIT、长山兴(青岛)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山兴青岛”)及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5,3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841.79万元。

  1、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通过,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锐、李翠芳、马作群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2、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BHG Retail REIT

  1、基本情况

  名称:BHG Retail REIT

  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中国可产生收益的零售地产

  上市交易所:于2015年12月11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发行规模:3.9亿新元

  基金管理人:新加坡商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HG Retail Trust Management Pte. Ltd.

  投资组合:BHG Retail REIT持有6家购物中心的股权,分别为北京华联万贸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60%股权、合肥华联瑞安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青海兴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大连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合肥华联瑞诚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BHG Retail REIT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4,458.80万新元,净资产为65,683.80万新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64.00万新元,净利润为1,499.00万新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全资子公司Beijing Hua Lian Group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持有BHG Retail REIT 28.94%的信托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BHG Retail REIT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BHG Retail REIT的投资组合为位于中国5个高速发展城市的购物中心物业。目前6个购物中心均已开业,具有稳定的租金收益。BHG Retail REIT委托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长山兴青岛

  1、基本情况

  名称:长山兴(青岛)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年9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GBJ52W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长山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901室

  注册资本:2002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山兴青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1,991.15万元,净资产为251,945.1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22.72万元,净利润为-1,956.1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山兴青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西藏长山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长山兴”),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间接持有西藏长山兴5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长山兴青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长山兴青岛持有3家购物中心的股权,3家购物中心均位于北京市,经营情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租金收益;长山兴青岛的资信状况良好,专业运营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华联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1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2层203室)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84084698D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408.16亿元,净资产为138.7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4.87亿元,净利润4.38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联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52.32亿元,净资产129.36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7.08亿元,净利润4.2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华联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联集团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是商务部重点扶持的全国大型零售企业之一,华联集团业态涉及生活超市、食品超市、高级超市、社区购物中心及高级百货店等。华联集团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华联集团、BHG Retail REIT和长山兴青岛旗下部分商业物业提供专项物业服务和运营管理服务,同时向华联集团采购商品及劳务,并与华联集团和BHG Retail REIT存在关联租赁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各项服务和采购商品及劳务等关联交易均参考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平等、自愿的交易原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并在后续签署的协议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对该项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联集团相互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预计2022年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 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联股份”)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即将到期,公司近日于北京与华联集团重新续签协议,继续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1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2、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锐、李翠芳、马作群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6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1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2层203室)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84084698D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股权关系图如下:

  

  华联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历史沿革、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华联集团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是商务部重点扶持的全国大型零售企业之一,是中国最早加入世界购物中心协会的企业。华联集团最近三年业务发展良好,业态涉及生活超市、食品超市、高级超市、社区购物中心及高级百货店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408.16亿元,总负债为269.39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249.38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20.01亿元),净资产为138.7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4.87亿元,利润总额8.12亿元,净利润4.38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联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52.32亿元,总负债为322.9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233.11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89.85亿元),净资产129.36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7.08亿元,利润总额7.21亿元,净利润4.25亿元。华联集团不涉及重大担保、抵押、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华联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三、《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联集团重新续签《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继续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包括根据前次互保协议已经存在的担保借款)。

  在本协议范围内,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低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时(包括根据前次互保协议发生的延续至本次有效期的担保借款),华联集团应相应地安排反担保措施。

  该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华联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水平较高,具备良好的偿还银行借款的能力,不存在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华联集团一直为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申请借款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公司拟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总额为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6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6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0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亿元,合计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05%。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额度较去年持平,期限自双方首次签署互保协议以来一直保持不变。考虑到担保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2020年与华联集团、华联财务就公司与华联集团的相互融资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华联财务同意在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有效期及其届满后的5年内,若华联股份与华联集团按照不超出《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金额,续签新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则持续向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相互融资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相互融资担保系延续了上一年的方案,额度合理,定价方法公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4、《相互融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其他方股东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上述议案涉及的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传媒”)、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 2022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注: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文化传媒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4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背村路99号院1号楼-1层06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军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销售日用杂货、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电子产品、珠宝首饰、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文艺演出票务代理;租赁影视器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代理记账。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

  文化传媒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文化传媒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文化传媒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41408.37万元

  注册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18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李秋香

  经营范围: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饰品、健身设备、家具、花卉、文体用品的销售;仓储;摄影、打字、复印;展览展示;房屋、场地及柜台租赁。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山西华联100%的股权。

  山西华联尚处于建设阶段。其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山西华联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山西华联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安徽华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04日

  注册资本:26306.88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和平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庄柏峰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不含金银饰品)、家具、花卉、计算机及软件、炊事机械、劳保用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文体用品、服装、鞋类、陶瓷制品、土特产品、蔬菜水果、家禽水产、塑料制品、汽车配件、通信器材销售;彩扩;承办展览展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华联100%股权。

  安徽华联旗下购物中心尚未开业。其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安徽华联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安徽华联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 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子公司的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若担保额度调剂到非全资子公司,为控制担保风险,公司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并且董事会已经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6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6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0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亿元,合计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05%。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43%。上述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2637            债券简称:18华联0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373519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涉及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和影院运营管理业务。

  (一)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

  公司核心主业为购物中心的运营管理,深厚的零售行业背景为公司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优势条件。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购物中心运营管理行业内已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在购物中心业务模式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与选址调查,通过购买、租赁、受托管理等方式获得购物中心物业资源,根据商圈环境、项目定位等确定购物中心的功能定位与商业租户的业态选择,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装修与商户招租,项目开业后通过日常经营管理获得租金和管理费收益,并通过长期持续的租户管理、物业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大数据分析等运营与资产管理措施,提升项目品质与经营效益,保证购物中心长期价值的最大化。同时公司发挥购物中心平台优势,积极推进内容创新,培养购物中心核心竞争力。作为专注于社区型购物中心运营管理的专业运营商,公司以北京地区为核心布局区域,已在国内十几个城市管理近30家购物中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已开业的购物中心共25家,总建筑面积近160万平米,其中北京地区14家。总体来看,公司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北京具有领先优势。

  (二)影院运营管理业务

  基于国内电影行业的蓬勃发展,在“平台+内容”发展思路的指导下,公司在依托公司购物中心资源优势、管理团队运营能力的基础上从事影院运营管理业务。影院运营管理的主要业务收入来自于电影票房收入、卖品收入以及广告收入。目前公司旗下影院所在物业全部采用租赁方式取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有14家影城,94块屏幕,其中在北京有7家影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1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1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1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在2021年11月30日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11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情况:(1)公司于 2020年 12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4 日分别发布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不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不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不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选择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和第5年(2021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28日)的票面利率为8.00%,并在存续期的第4年和第5年固定不变。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8华联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8华联01”回售申报日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0年1月29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8.00%。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8华联01”本次撤销期内(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0日)撤销回售数量为2,000,000张,撤销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不含利息),最终回售金额为200,000,000元(不含利息),未回售债券数量为2,000,000张。公司已将“18华联01”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1月29日。(2)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5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8华联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18华联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18华联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2021年11月30日选择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1个和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及2021年11月30日,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华联01”本次撤销期内(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9日) 撤销回售数量为0张,撤销回售金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利息),最终回售金额为100,000,000元(不含利息),未回售债券数量为1,000,000张。公司已将“18华联01”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11月30日。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发行人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每年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海新世纪于2021年6月28日对公司出具《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1)100626)。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面积为343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于2022年3月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相关土地资产确认了损失。目前,青岛海融已依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考公司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回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15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 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7,693.94万元,母公司净利润5,102.14万元,母公司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5,3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上述交易均为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6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即将到期,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1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相互融资担保系延续了上一年的方案,额度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与华联集团相互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情况:同意6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的限额以当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为准。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华联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崔燕萍女士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情况:同意5人,回避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与财务公司所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人民币。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华联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崔燕萍女士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日常关联存贷款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情况:同意5人,回避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就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公司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严格按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就上述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差异。同意公司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已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了自查,保证了内控制度的时效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其内容和操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使用等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全面、具体,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同意公司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方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建议公司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拟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拟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调整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授信项下业务品种、贷款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授权由公司与各授信银行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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