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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 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黄方亮

  2022年4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于兴泉

  2022年4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杜业勤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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