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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9                                 公司简称:聚石化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方案拟如下: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66,666.7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73%。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系一家拥有核心原创技术及专利的绿色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磷化工产业(阻燃剂、五氧化二磷、多聚磷酸等)、改性塑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光学显示、医疗卫生等领域,并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外延或内生式发展新增了五氧化二磷、多聚磷酸、建筑模架租赁业务、热熔胶类产品、电线制品以及开拓了非洲纸尿裤、卫生巾终端产品市场。

  公司秉承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理念,横向积极拓展塑料的各种应用场景,纵向沿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发展,围绕化工、塑胶两条产业主线挖掘高附加值、处于市场供需缺口的绿色新材料产业。

  2.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磷化工、改性塑料粒子、塑料制品以及租赁业务。

  (1)磷化工(无卤阻燃剂)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龙华化工整合了磷系阻燃剂的主要原材料——五氧化二磷的产业链,除可用于生产无卤阻燃剂外,五氧化二磷还广泛应用于含磷农药、含磷医药,可用于制造光学玻璃以提高玻璃的色散系数及透过紫外线的能力;龙华化工的另一种产品是多聚磷酸,可用于生产电池电解液中的六氟磷酸锂,亦可用于制造医药中间体。

  公司生产的无卤阻燃剂主要有磷系、氮系和膨胀型,产品符合国际RoHS、REACH、WEEE标准阻燃,阻燃和环保性能优越。磷系阻燃剂主要用于机场、高铁、高层建筑物的钢结构耐火涂料;氮系阻燃剂主要用于弹性体、密封件、织物涂层;膨胀型阻燃剂主要用于暖风机、冰箱、电视、微波炉等电子电器以及汽车型材。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池州获得120亩土地使用权,目前正在进行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第一期建设,预计三年内建成5万吨无卤阻燃剂产能,规模化生产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清远生产基地新增4,000吨无卤阻燃剂产能,目前总产能已有1.50万吨。此外,公司今年计划进行氢氧化铝阻燃剂的中试实验,未来将进一步扩充阻燃剂的品类——无机阻燃剂,巩固公司无卤阻燃剂的行业龙头地位。

  (2)改性塑料粒子

  

  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树脂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了合成树脂的阻燃性、透光率、强度、韧性等方面性能的塑料产品。公司以阻燃技术为依托,通过对阻燃剂复配应用技术与改性塑料制备技术的融会贯通,自主研发出以阻燃为特色的改性塑料粒子产品。产品通过美国UL认证,其阻燃性能、阻燃效率及稳定性等关键指标,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广泛应用节日灯饰、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汽车、液晶电视和医疗卫生等领域,受到知名企业美的、格兰仕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普立隆新增了热熔粘接材料,主要包括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及热熔胶膜产品。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主要适用于复合管道、复合板材和阻隔包装三大领域;热熔胶粒子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环保家居行业,比如铝塑板等。

  (3)改性塑料制品

  

  改性塑料制品是以塑胶原料粒子为基材,通过添加特定改性助剂进行改性,并经过挤出或流延等工艺进一步深加工为制品,提升产品附加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改性塑料制品有PE透气膜、PS扩散板、汽车型材。其中,PE透气膜应用于医疗卫生领域,具有透气、防水等特点,可以增加人体舒适性,达到隔绝病毒、细菌的作用;PS扩散板应用于直下式背光源液晶电视机,具有耐热耐燃、尺寸稳定、高透光率及机械强度等良好性能,公司系韩国三星电子及韩国LGE全球PS扩散板的核心供应商。汽车型材主要产品有蜂窝板、玻纤板、吹塑板、复合板等,可用于行李箱、内饰、车门、车顶、车底等多处部件,已经进入大众、日产、长安等乘用车以及金龙等客车的供应链。

  (4)租赁业务

  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增了盘扣式脚手架、镀锌钢管脚手架、PP合金材料模板、循环包装箱的租赁业务,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高效的设计方案及模架租赁服务。此外公司预计在2022年开展EPP保温箱、塑料物流箱等的租赁业务,取代一次性的白色泡沫箱、一次性纸箱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促进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租赁体系,通过持续性的科研投入及产品创新,形成了“化工原料+改性塑料粒子+塑料制品”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化工原料+改性塑料粒子+塑料制品”产业链上下游应用市场为研发方向,紧跟新材料行业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采用自主创新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模式创新发展;自主创新研发方面,公司不断优化升级现有阻燃剂、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的配方设计、设备改造及生产工艺,推动产品在下游应用的拓展和迭代创新;在合作研发方面,公司持续与高校院所进行项目合作,以新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为核心,开展前瞻性的新产品开发,加强了校企的人才交流和培养,为公司做好前沿新材料技术的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提供保障。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物料包括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及其它材料。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对物料的交期、品质、成本进行甄选,各类采购物资必须满足环保法规和客户需求。公司主要原材料树脂等均为通用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且已与国内外领先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批量采购、长约采购、全球采购等方式,保障原材料的有效供应。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生产计划和安排,并自主组织生产。从具体流程来看,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将客户订单报送至物控部门,物控部门在进行核算后下达生产指令单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指令单及产品要求回复产品交期并组织生产。部分客户订单较为稳定或对交货响应速度要求较高,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客户需求设定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客户下达订单后优先从库存发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内销与外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系将产品通过国内渠道或一般贸易出口等方式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客户的方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境内外合作经销商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将产品交付后便不再继续对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即转移给经销商。外销模式下又分为一般贸易出口、进料深加工国内转厂、进料加工出口。

  5、租赁业务模式

  公司通过批量采购盘扣式脚手架降低采购成本。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租赁或专业分包,其中租赁是以日租金为基础出租脚手架、建筑模板等物料;专业分包系以承包工程量为基础为大型建设工程施工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脚手架搭建方案设计、专业现场管理、劳务派遣服务等。公司在全国多地设立物资仓库、物流网络,所有物资全国调拨,确保送货及时、归还便捷。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为磷化工、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1)磷化工行业

  磷化工属于资源类行业,主要是以磷矿石为原料,而磷矿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已经被我国定性为战略性矿产资源。2016年7月,国务院批复通过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首次将非金属矿产磷列入24种战略性矿产之一,并明确指出要加强中低品味矿利用,并保持开采总量不超过1.5亿吨/年。我国磷矿产量常年居于世界首位,磷矿资源平均品位较低,超过7成是中低品位磷矿(五氧化二磷含量在20%以下),低值产品大量出口消耗了大量不可再生的磷资源,而高纯度、高附加值磷化工产品几乎全部依赖进口。此外,磷化工产业是典型的高能耗(1吨黄磷耗电约14,000度)、高污染行业,是环保督察的重点,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和环保督察严监管,不少较小规模的磷矿企业因此停采,2017-2020年我国磷矿石产量逐年下降,另一方面需求端下游包括磷肥、草甘磷等,整体需求偏刚性,且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逐步推广,磷酸铁锂电池的需求有望增加磷矿石的消耗。从中长期考虑,供需错配很可能进一步推高磷矿石以及黄磷的价格。

  磷化工全产业链大致产品如下:

  

  磷化工的中游产业阻燃剂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公司生产的阻燃剂主要为无机磷系(APP系列)和氮系(MCA系列),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家具家纺、建筑和交通领域。随着我国合成材料工业的发展和电力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阻燃剂被广泛应用于高分子材料以降低火灾的危害性,使得原本可燃的物质不易点燃,点燃后低烟低毒赢得逃生时间。阻燃剂主要分为溴系阻燃剂、无机阻燃剂、氮系阻燃剂和磷系阻燃剂四大类。由于溴系阻燃剂燃烧时会释放二恶英等有毒物质,对人体有害,近年来欧盟、美国颁布了多项部分溴系阻燃剂使用禁令,如《斯德哥尔摩公约》全球范围内禁止生产、使用六溴环十二烷(HBCD);REACH表示高度关注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RoHS指令限制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再电子电器中的应用等。未来部分溴系阻燃剂市场将会被磷系阻燃剂取代。2020年无机磷系阻燃剂国内销售量为28,382吨,同比增长3.33%;2020年无机磷系出口量为12,982吨,同比增长7.29%。

  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市场也使磷系、氮系阻燃剂需求激增,充电桩设备、汽车电池系统、汽车连接器、控制单元都需要阻燃改性塑料,每辆新能源汽车工程塑料用量大约30公斤,每座充电桩工程塑料用量大约6公斤,预计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所需阻燃工程塑料将达到8万吨。根据Lucntelzai的市场调研报告,2019-2021年全球阻燃塑料市场保持4%的年增长率,至2024年底全球阻燃塑料市场将达到550亿美元,未来4年建材行业将是阻燃塑料需求最大的行业。

  (2)改性塑料及塑料制品行业

  塑料与钢铁、木材、水泥一同构成现代社会的四大基础性材料,但传统塑料存在功能单一、强度低、耐热耐磨及抗冲性能差等弱点,无法满足现代不同行业对材料环保、功能方面的新要求。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了阻燃性、透光率、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性能的高分子材料,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改性塑料克服了普通塑料耐热性差、强度和韧度低、耐磨及抗冲性差的缺陷,同时还赋予材料阻燃、耐候、抗菌、抗静电等新特性,是现代工业、农业、信息、能源、交通运输乃至航空、航天、海洋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新型材料,对塑料工业和新材料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以塑代钢”“以塑代木”正逐步成为社会生产和消费的一种趋势。一个国家的塑料工业发展越成熟,其塑料改性水平往往越高。以欧洲和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其改性塑料行业发展水平远高于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大力发展塑料改性技术,加快对传统塑料工业的技术升级,推动改性塑料在国民经济不同领域的广泛运用,对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改性塑料作为“中间品”产品,其下游应用客户需求差异大,公司经过多年科研投入和经营发展,掌握产品的配方设计、制备工艺、性能测试和细分应用等核心技术,形成“改性塑料助剂(阻燃剂)+改性塑料粒子+改性塑料制品”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能够根据产业链上不同定位客户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从需求分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应用评估到专业服务的定制化新材料解决方案。改性塑料行业发展较快,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行业经验积累、较强的研发创新及资源整合能力,并有效解决客户对材料特性的个性化需求,技术门槛较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当前,我国虽为改性塑料大国,但不是改性塑料强国。国内改性塑料企业大部分处于模仿阶段,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产品多处于中低端市场,中高档产品依赖进口,呈现通用技术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少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改性塑料应用范围广、市场容量大,下游客户涉及行业种类众多,不同的应用领域对塑料性能的要求各有不同,产品定制化、非标准化特点明显,因此改性塑料行业分散度很高,各自有自己专注的应用领域。

  公司是国内优秀的绿色新材料制造商,主要产品涵盖磷化工产品、改性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公司于报告期内收购了原新三板企业龙华化工,其五氧化二磷的产能位居全国第一;在无卤阻燃剂领域,公司顺应全球新材料绿色化的发展趋势,核心产品符合国际RoHS、REACH、WEEE标准,阻燃和环保性能突出,受到国际知名化工企业Akzo Nobel(阿克苏诺贝尔)、PPG(庞贝捷)、Sika(西卡)等的认可,在聚烯烃用无卤阻燃剂细分市场中,位居前列。在改性塑料领域,公司的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医疗卫生等领域。其中,节日灯饰类粒子通过美国UL QMTO2认证,系无卤阻燃聚丙烯市场的领先者;电子电器类粒子得到国内知名家电品牌美的、格兰仕的认可;汽车类粒子及制品进入日产、大众、小鹏、蔚来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另外报告期内新增了少量阻燃聚烯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外壳。在塑料制品方面,光扩散板2020年全年对应销量分别约占韩国三星电子和韩国LGE该类产品全球采购量的30%和60%;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收购冠臻科技优化整合了透气膜产业,目前公司的透气膜产能位居国内第一,与宝洁等知名企业达成了联合研发协议,往高端膜材应用领域迈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磷化工行业

  2019年,为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位总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三磷”整治重点落实在磷矿、磷化工以及磷石膏库三个领域,对水处理、粉尘处理以及生态环境进行重点整改,以“一企一策”的方式推进综合整治。方案将指导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江苏等 7 省(市)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长江经济带集中了大部分磷化工企业,此次“三磷”治理针对性更强,整合力度更大,加速了磷化工产业规模小、污染不达标等落后产能的出清。同时针对磷矿资源丰富的各省也出台了相应的环保及限采政策。另一方面,受下游磷酸铁锂电池强势崛起的拉动,对磷矿石及黄磷的需求正在快速增长。供给端的收紧叠加下游需求的暴增,预计磷矿石及黄磷价格将会节节走高。

  (2)改性塑料及塑料制品行业

  2021年1月1日国家全面推行实施禁塑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随着国内外环保意识的日益加强,国际普遍认为未来塑料绿色化发展应遵循4R1D原则: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可循环(Recycle),回收(Recovery), 可降解(Degradable)。长期使用的塑料制品如塑料水杯、家电外壳、化纤制品等,报废后可以进行有效回收,预计未来再生塑料市场将进一步打开;而一次性塑料制品如购物袋、塑料餐盒等,与其他附着物混合难以回收,各国纷纷颁布禁塑令要求从生产源头减量,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市场将逐步被可降解塑料取代。

  根据Statista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塑料总产量达到3.68亿吨,同比增长2.51%; 2020年全球塑料总产量3.8亿吨,同比增长3.26%,其中PP、PE、PVC、PUR、PET、PS的消费量占塑料总消费量的77%。 2019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为8,184.20万吨,同比增长35.45%; 2020年受疫情影响同比下滑7.1%至7,603.20万吨,约占世界总产量的20%。同时,我国也是塑料制品的消费大国,2019年-2020年国内塑料制品销量为7,699万吨、8,300万吨,同比增长31.5%、7.8%。 未来随着5G产业链变革,带来了塑料应用领域的新机会,如基础建设、终端消费、无人驾驶、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将刺激全球塑料消费量,对于改性塑料的各方面性能也提出更高要求,材料轻量化的同时具有优良的力学性能、耐热性、电性能、导热性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172.26万元,同比增长32.0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53,098.64万元,同比增长3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07.58万元,同比下降47.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3.99万元,同比下降90.2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43.70万元,公司资产总额为358,572.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149,656.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3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中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

  本次议案拟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章程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所涉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本次调整为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产业的战略布局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明确各事业部工作权责,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及产品事业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人民币0.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1年度现金分红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实力,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后续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经营发展等,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3,399,016.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7,892,622.11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8,666,666.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69,845.8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68,655,126.2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93,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66,666.7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075,841.07元,上市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9,622,687.93元;2021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8,655,126.2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3,066,666.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73%, 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改性塑料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很高,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组织进行自律规范。塑料改性是创造新型材料的重要途径,将种类有限的单一塑料产品通过塑料改性演变成上千万种新型材料,极大地拓宽了塑料的应用领域。随着5G时代的到来,5G智能化、车联网等各种新业态均需要投入大量的电子电器产品,将以间接的方式推动改性塑料的使用,改性塑料从上游的助剂行业到下游的制品行业,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也迫使行业内企业加快创新的步伐,围绕改性塑产品的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创新、智能化生产制造等方面持续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帮助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结合现代社会对塑料材料提出的更多更高的要求,单一成份的塑料难以满足人们对塑料材料多样化的要求,所以塑料行业需要不断的拓宽塑料应用市场,跟上现代社会的需求。目前公司出于快速发展和扩张市场占有率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上下游产业链所涉产品的研发创新、产业化实施、产能建设及市场拓展工作。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为32.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47.67%,公司营收水平不断增强,产能、销售额不断扩张。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须投入大量的自有资金保持快速发展,也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3,066,666.7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73%。

  基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出于对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产能扩张、研发投入等方面。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制订的,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与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授权事宜为顺利实施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公司提请授权经理层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制订的,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于2021年1月1日期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归为“主营业务成本”或“其它业务成本”科目,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在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1. 变更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 变更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以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菁

  联系电话:0763-3125887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86-763-3125901

  邮政编码:511540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实际经营状况及岗位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使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薪资发放方案

  (一)董事薪资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后6万元/年。

  (二)监事薪资

  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公司在职员工,则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则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及职务贡献度等因素制定的方案,符合公司现行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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