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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重要业务流程,有效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元食品”)

  ● 担保总额度: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237.00万元(包含2022年3月2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披露的公司对春雪养殖的采购业务担保的1,5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08)的担保。截止2022年4月2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已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为45,100.00万元,相互担保余额为7,5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

  ● 是否提供反担保:不提供。

  ● 有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237.00万元(包含2022年3月2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披露的公司对春雪养殖的采购业务担保1,5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08)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担保额度分配及业务内容: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2)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3、担保方式:以保证、抵押等方式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股东大会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

  2、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事项相关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及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确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春雪食品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己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无。

  五、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

  根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厂房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但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所购置的部分关键设备无法按期运抵工厂、安装调试人员无法及时到达现场,致使项目延期完工,预计今年8月份达到可使用状态。

  2、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

  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在现场调研、方案讨论确定、基础设施建设、协同能力、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都受到了制约,考虑到后续疫情的防控政策对人员异地流动、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因素的影响,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2年8月、“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2年8月、“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从礼,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了解,我们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通过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书》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1年度总体经营概况

  报告期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2,033,360,493.7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15%;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81,368.15元,同比下降61.88%,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49,532,190.93元,同比下降51.75%。

  三、财务数据和指标概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二)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财务报表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货币资金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预付账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末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金额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投入建设所致;

  使用权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本年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本年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工程及设备类预付款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两个月本期末为一个月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本期长期借款偿还完毕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影响的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募集资金中补流资金营运资金净现金流增加,银行融资金额减少影响利息费用降低,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导致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特此报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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