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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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接C1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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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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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32,799.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407,379.60元,扣除本年度已完成对2020年度分配的利润19,267,6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1,423,133.97元,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783,845.6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拟定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32,799.9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 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 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情况、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业务具体工作量及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业务收费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费为人民币10万元。董事会将参考拟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拟定的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的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及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进行了了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机构资质、人员配置、业务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专业性、独立性等方面能够胜任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能够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允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拟定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2021年度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拟定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保持专业性和独立性,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充分获取审计证据,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天健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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