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8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5,464,506.9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99,037,736.7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03,773.6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548,311.78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00,00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9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按照其工作量以及参照市场行情确定其审计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独立董事田利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业务收入、2021 年上市公司(含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未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 80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该项议案内容,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认可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著名的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0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薪酬确认依据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的考核制度,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确认依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的考核制度,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田利明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我们进行沟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市场需求,定价公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市场需求,定价公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5、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核查意见如下: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系因公司离任独立董事丁成荣先生担任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丁成荣先生于2019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2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2021年2月后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
注2: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3: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注4:因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获取其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接受劳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历年与公司的业务中未发生过违约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双方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5家控股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二)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四)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
(五)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作为被资助对象5家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7,523.58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8.60%。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此次所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是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助力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能够对子公司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授权专户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5566 公司简称:福莱蒽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5,464,506.9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99,037,736.7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03,773.6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548,311.78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00,00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99%。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产品制造业中的染料制造业,染料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受纺织、石化等支柱性产业发展的影响。染料行业的上游是石油化工业,下游为纺织印染业。
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人类物质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纺织品的需求呈现出个性化、舒适化及功能化的需求。以涤纶及其改性纤维为基础制成的各类涤纶面料、混纺面料,在保持极佳舒适性的同时,可满足耐磨、防水、透气、保暖及不褪色等多种性能化需求,并满足全球日益趋严的环保要求。
下游纺织业顺应日益趋严的环保政策要求及消费者需求,逐步进行产业升级,推出环保、舒适与个性化的新型中高端纺织产品。新型纺织产品的推出,对染料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许多早期研制的常规染料,其坚牢度(日晒牢度、水洗牢度等)、匀染性、配伍相容性等染料指标已经无法满足新的市场需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常规设计理念已经难以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求,越来越多的功能性面料、各异色彩的面料被广泛运用到运动服饰、户外用品及母婴用品中,公众对于耐水洗、耐日晒及高环保标准的产品需求逐步提升,促使下游厂商更多的使用中高端染料产品。
近年来,国内印染企业使用的具有差异化、满足中高端纺织品需求的中高端染料产品,主要还是依赖于传统国际染料企业。随着公众对于耐水洗、耐日晒及高环保标准的产品需求逐步提升,国内下游企业对中高端染料需求的进一步增加,促使染料行业转型升级,中高端染料的研发与生产将是未来染料发展的重要方向。
未来,开发与生产绿色化、个性化及定制化的纺织品将成为主流,部分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纺织企业将面临转型升级,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落后产能将被逐步淘汰,绿色高端的纺织企业将掌握更大话语权。
2021年行业延续了复苏态势,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修复,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国际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全面恢复依旧存在较大压力,国内外消费需求回暖势头仍在缓慢恢复过程中。同时企业成本持续上升,企业盈利状况受到较大影响。此外,四季度以来全球疫情形势有所恶化,新型变异病毒致使多国再次宣布“封国”,国内疫情也出现局部反复,产业链也因此受到较大影响。
从染料的下游市场分析看,印染行业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1-12月,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605.81亿米,同比增长11.76%,两年平均增长6.15%,受下游市场需求驱动,公司染料销售较上年有所提升,但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利润有所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为高水洗牢度、高日晒牢度和环保型分散染料。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和备量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根据生产运营管理中心提出的需求,结合现有库存、市场原料价格行情等,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子公司采购也统一由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公司与部分重要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适量备货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对于定制化及差异化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销售团队及时将产品需求反映至生产运营管理中心,生产运营管理中心接到生产需求后组织生产。对于市场上用量较大的染料产品,公司主要采用适量备货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公司根据预计销售情况及生产线实际生产情况,在确保生产线生产效率及生产成本的前提下,进行适量备货,以保证能够及时为客户提供所需产品。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两者均为买断式销售。境内销售区域主要在浙江、江苏等印染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境外销售区域主要在中国台湾地区、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国家等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分散染料产能24,000吨,主导的产品为高水洗牢度和高日晒牢度的分散染料。目前,国产染料仍处在世界染料市场的中低端消费领域,染料包括牢度在内的多项指标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不够优异。公司凭借其优秀的研发能力,开发了产品质量稳定、色谱齐全、符合环保标准及具有高水洗、高日晒牢度等多个高牢度指标的分散染料,在高端分散染料的细分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上升,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经营成本上升等因素所致,符合行业发展情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全球经济逐渐复苏,国内外消费需求较去年有所增强。但大宗商品受需求驱动价格上涨,叠加能源紧缺、能耗双控和环保因素的影响下,染料行业多数主要原材料价格也均有较大程度上涨。同时新冠疫情反复出现,对下游行业依然存在一定影响。
面对各项挑战,公司把握契机,增强海外销售,同时也不断拓展国内客户,运用灵活的定价策略应对不同时期的客户需求。努力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中高端产品的销售。此外,公司加强成本管理,努力控制成本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的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81亿元,同比增长18.36%。实现归母净利润1.75亿元,同比降低8.8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年4月30日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 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
联系人:朱冰楠
电子邮箱:zhubingnan@flariant.com
联系电话:0571-22819003
传真:0571-22819003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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