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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因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将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如因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亦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线上视频会议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 奥锐特药业,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视频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进入现场会议会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三)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3:4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才兵

  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传真:0576-831709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志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袖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袖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彭志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袖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袖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志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袖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袖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5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中的董事薪酬部分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00—16:00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6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监事薪酬。

  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周悦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桐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拟推荐杨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9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两项合计110万元。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天健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乎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续聘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具体的授信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子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人士,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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