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麾信息”)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1号),公司于2020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7,988,679.24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9,448.4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211,872.28元。
募集资金由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扣除当日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930429010403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453,832,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健麾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康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3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7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8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9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上海松江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404,727.1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入及发行费用人民币159,126,451.38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入金额人民币152,689,883.1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6,436,568.28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26,451.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69号),国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159,126,451.38元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021年1月14日,公司认购了“华润信托·卓实远见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53期)”理财产品,认购金额5,0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3.5%,产品期限269天,起息日2021年1月18日,到期日2021年10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10月15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到账收回,扣除管理费、保管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实际收益为118.35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10月26日,公司认购了“华润信托?卓实远见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2期)”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0,0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2.85%,产品期限62天,起息日2021年10月27日,到期日2021年1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1年12月29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到账收回,扣除管理费、保管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实际收益为43.92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1年度健麾信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5,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尚未兑付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论证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健麾信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健麾信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麾信息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将部分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进行投入所致。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擅韬信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擅韬信息提供的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擅韬信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擅韬信息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单笔担保金额范围内所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担保协议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299号1幢106室
法定代表人:戴建伟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销售;自动化设备的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擅韬信息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擅韬信息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事项系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总安排,《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擅韬信息与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与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2022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2022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2022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预计),均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相应会计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本期报告无重大影响。
②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法定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应当遵照执行,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9,333,123.7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列入其他收益科目,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额9,333,123.77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内容:基于对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 Pharmacy Solutions GmbH(以下简称“Willach”)实际业务开展需求以及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综合考量,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Willach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后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本次事项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事项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政策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本次事项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存在具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具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综上,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时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实际业务开展需求以及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综合考量,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Willach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后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Willach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900,000.00欧元
执行董事/总经理:Willach, Jens;Fruh, Sonja
成立时间:2007年4月12日
公司地址:Stein 2, 53809 Ruppichteroth
股东情况:Willach, Jens 48.50%;Fruh, Sonja 48.50%;Schmitt, Werner 2.00%;Junger, Albert 1.00%
经营范围:提供药品物流运输服务以及相关的公司业务,主要销售的产品是药房货架、橱柜和自动发药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Willach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韦乐海茨(上海)医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3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五款,Willach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Willach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且前期关联交易执行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后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系属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实现2022年度经营计划,保持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遵循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者输送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政策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5186 公司简称:健麾信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618,137.9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3,961,967.62元。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4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处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1.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9)。
2. 国际智能化药品管理设备制造行业发展情况
20世纪90年代,在现代药品管理思想的指导下,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启动了智能化药品管理系统的研究,并研制出一系列与本国医院配套的各种自动化设备。随着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和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医院药品信息化管理、自动化调剂和发放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各种新型的自动化药品存储、发放和管理系统不断涌现,许多成熟的自动化药房产品推向市场,智能化药品管理设备制造行业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发展。21世纪初,智能化药品管理设备制造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自动化药房在欧美国家的发展呈上升态势,以期通过药房自动化技术来降低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整体看来,根据《中国药房自动化系统细分市场研究及趋势分析》统计,截至2013年,发达国家药房自动化系统平均普及率大约为30%左右,但各个国家的表现有所不同。根据《ASHP national survey of pharmacy practice in hospital settings: Dispensing and administration-2011》以及《Decentralized Automated Dispensing Devices: Systematic Review of Clinical and Economic Impacts in Hospitals》,截至2010年底,至少53%的加拿大医院和89%的美国医院使用了自动发药设备。而到2014年底,根据《ASHP national survey of pharmacy practice in hospital settings: Dispensing and administration-2014》,美国97%的医院都配备了自动发药设备。
3. 我国智能化药品管理设备制造行业发展情况
在我国,2010年12月3日,卫生部出台《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要求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逐步配备全自动分包装系统、自动化调配配方系统和药品管理信息系统。2011年4月12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并制定了《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明确提出“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因此,随着药品品种、数量的迅速增加和医疗服务质量标准的逐步提升,传统的药品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患者对医院发药效率的要求,智能化药品管理成为医院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除智能化医院药房外,静配中心为智能化药品管理领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2010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对静配中心工作流程的描述如下:临床医师开具静脉输液治疗处方或用药医嘱→用药医嘱信息传递→药师审核→打印标签→贴签摆药→核对→混合调配→输液成品核对→输液成品包装→分病区放置于密闭容器中、加锁或封条→由工人送至病区→病区药疗护士开锁(或开封)核对签收→给患者用药前护士应当再次与病历用药医嘱核对→给患者静脉输注用药。传统人工操作完成上述流程耗时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2011年3月1日,卫生部出台《医疗服务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医疗服务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建立静配中心(室),实行集中调配供应。医疗服务机构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应当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住院(病房)药品调剂室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供应。监管部门对静脉用药的调配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给高科技自动化设备和静配中心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软件提供了发展空间。
2017 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围绕解决医药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协同联动,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提出系统改革措施,提高药品供给质量疗效,确保供应及时,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2018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要突出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做优存量”;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做大增量”,丰富服务供给。
2020年9月,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自动售药机(试行)工作的通知》,总体目标围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试行自动售药机服务,方便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展开。
2021年6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打造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2021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共同编制《“十四五”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到,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随着政策文件逐步落地,公立医院主体地位有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将得到加强,这将提升整个医院市场景气度。目前,我国药品零售行业自动化管理水平较低,而随着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慢病管理以及同城物流等领域的快速发展,零售药店的市场份额将会逐步提高。在“处方外流”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指导下,零售药房面临转型升级,O2O模式是最具备发展潜力的医药互联网模式,线上线下终将协同发展,这也将推动自动化药房新型零售模式的发展。
4.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药品的智能化管理,是行业内主要企业之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为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700余家医疗服务机构提供药品智能化管理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根据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医院排行榜》,全国十强医院中有4家,全国前五十强医院中50%以上都是公司的客户。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为医疗服务和医药流通行业的药品智能化管理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旨在提升相关机构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减少医务人员与危害药品的直接接触,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主营业务涵盖智慧药房、智能化静配中心以及智能化药品耗材管理三大细分领域,涉及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数据处理技术、设备统筹管理技术、自动发药技术、自动补药技术以及机器人应用技术等。
公司药品智能化管理业务应用于药品及耗材的存储、调配、配置、分拣、发放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应用场景主要包括:(1)医院各科室,例如门急诊及住院药房、药库、静配中心、手术室、ICU等;(2)零售药店;(3)医药流通企业药库等。每个场景的药品智能化管理通常由各类软硬件产品协同完成。公司根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以项目制的方式进行整体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生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以及维护和保养服务。
1、智慧药房项目
智慧药房项目是一个软硬件结合的智能化药品管理系统,在软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下,通过自动发药机、智能针剂管理柜、智能毒麻药品管理柜、智能预配货架、智能存取货架等设备,实现药房药品的自动化存储、调配、传送和发放。通过智能化药品管理系统对药房工作进行流程再造,提升药品调配效率、有效防范人为差错,实现药品库存效期智能管理,进而提升药事服务质量,改善药房工作条件,缩短患者取药等候时间,实现药房药品的智能化管理。
2、智能化静配中心项目
智能化静配中心项目是一个软硬件结合的智能化静脉用药配置及管理系统,在软件系统的控制和管理下,通过药物配置机器人、智能针剂库、自动贴标机、智能分拣机、智能移动排药系统、智能溶媒货架、仓内外复核仪等设备,在存储、摆药、配置、复核、分拣等各个环节实现静脉输液药物快速、准确的配置及发放,减少医务人员与有毒化学药品的直接接触,便于静脉输液药物的全流程管控和追溯。
3、智能化药品耗材管理项目
智能化药品耗材管理项目是一个软硬件结合的药品耗材(包括毒麻类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管理系统,在软件系统的控制下,通过智能药品管理柜、智能耗材管理柜等硬件,采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药品、耗材的安全存储、智能调配、全流程追溯智能化。
为保证竞争优势,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新产品的研发。目前正在研发的产品包括医院物流机器人、自动化药库、自动化中药饮片发药机等产品,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及服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工序主要包括软硬件研发、采购和委外加工、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及软件个性化开发、设备初级装配、模块调试、半成品运输至项目现场、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维护及保养等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智慧药房项目、智能化静配中心项目及智能化药品耗材管理项目的生产实施,不仅包括装配,也包括软硬件研发、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及软件个性化开发、模块调试、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和维护及保养等核心生产、实施环节,公司拥有上述环节的相关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在公司所处产业链中,公司结合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管理的实际需求,进行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根据产品BOM表、图纸、技术要求选择原材料供应商、委托加工厂商;公司对采购的原材料、委托加工产品进行质检后,进行项目的生产和实施,最终使整个自动化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掌握产品生产以及项目实施的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重要地位。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分为原材料采购和委外加工两类;原材料采购分为标准件采购和非标准定制产品采购两类;委外加工的主要内容以PCB板贴片、线材冷压、上锡为主;公司主要生产工作为原材料检验、装配和集成。
2、销售模式
公司与客户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后签订项目合同,公司负责设备生产、安装、实施、调试和后续维护保养服务。公司客户主要以医药流通企业为主。医药流通企业对医院的用药及药品智能化管理需求比较了解,通过与该类公司合作,可以较快实现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模式如下:
3、项目实施模式
公司项目实施模式分为三个阶段:方案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验收阶段。
在方案设计阶段,主要是公司与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现有HIS类型、处方量、药品种类、人员配备情况以及药品管理的需求和设想,并现场勘测场地条件。根据上述需求和条件,设计人员制定初步实施方案并绘制相应图纸,提供产品选型建议,经过医院反复沟通及确认,形成最终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阶段,主要是工厂根据项目方案进行相关设备的生产和初级装配,使之成为半成品状态,并对核心控制模块进行调试。工厂完成上述工作后,将上述半成品运输至项目现场。研发人员根据实施方案通过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实现公司智能化药品管理中央控制系统与医院HIS相互兼容。项目实施人员根据实施方案,在项目现场完成设备安装、软硬件调试,使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指导医务人员掌握软硬件的操作。
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后,进入项目验收阶段,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与相关主体进行项目交付、验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75.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61.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84.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28%。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112,956.63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3.25%,其中存货6,071.9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46.57%,合同负债5,925.8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88.84%,主要系医疗新基建所带来的业务需求有所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0,152.4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0.8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羽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地制定了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有助于增强监督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以经审计的2021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进行合理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具体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贡献能力以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且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 Pharmacy Solutions GmbH在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政策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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