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期限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期限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
(1)资金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为风险级别较低的金融机构;
(2)期限短、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正常进行。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购买理财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公司对2022年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和安排,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做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负责资金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进行处理。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任何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了部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jwsfr@ws-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2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上午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献国
总裁:周三昌
独立董事:毛美英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钱明均
副总裁兼CIO:蒋心蕊
副总裁兼CFO:宋瑞波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jwsfr@ws-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阮丹丹
电话:0576-85322099
邮箱:zjwsfr@ws-chem.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2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247,623,009.0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62,056,778.5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精细化工是当今化工行业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全球各个国家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都把发展精细化工产品作为传统化工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重点发展战略之一,其化工产业均向着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方向发展。国家十分重视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未来将持续把提升行业科技化、节能环保化、精细化等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方向之一。
1、磷系阻燃剂行业格局和趋势
阻燃剂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和涂料等领域,已经成为仅次于增塑剂的第二大橡塑助剂。阻燃剂产业是防火阻燃法规驱动的产业,全球范围内,阻燃法规实施最严的是电子电器和电缆市场,因而是阻燃剂最大的市场之一。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汽车、电子电器、网络通信设备、建筑以及家具等行业都拥有较为严格的阻燃法规,这也是国内磷酸酯阻燃剂的主要市场之一。未来,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和防火安全意识的加强,防火法规将在各国得到重视,这将大力推动阻燃剂市场的发展。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于阻燃剂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对阻燃剂研发水平往低毒、高效方向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代表性的环保法案主要包括《RoHS》和《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些法案的主要内容就是限制和禁用一些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一些有机卤系阻燃剂就因为成分或者反应后的排放物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禁止或限制。随着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磷系阻燃剂正在加速替代溴系阻燃剂。
国内外竞争格局分析:
得益于下游产业链向国内转移以及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已经成为阻燃剂生产大国。全球磷系阻燃剂格局是国外企业逐步退出,而国内企业逐渐崛起,产业逐步整合的历史。尤其是近几年,受全国范围内环保、安全监管要求不断升级趋严,行业内部分基础薄弱的中小产能企业逐渐被淘汰出局,粗放经营、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逐渐被绿色、高效和规模化的大型企业所取代,整个行业将逐渐向几家规模化企业集聚。公司作为全球最主要的磷系阻燃剂生产、供应商,在规模效应、科研技术、安全性、环保处理等方面拥有较强的优势,随着国内环保、安全监管的不断加强,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机遇。
市场需求趋势:
(1)欧盟无卤化法规促进磷系阻燃剂的需求增长
卤系阻燃剂自上世纪60 年代就被人们广泛应用,其中溴系阻燃剂是最主要的产品。经过50 年的应用,人们在全球很多地方的土壤、水体、大气、食物链甚至人类的母乳中发现溴系阻燃剂的痕迹,这已经引起环保组织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重视和警惕。欧盟等发达市场已经禁止在电子设备制造时使用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卤系阻燃剂。欧盟新的电子显示屏生态设计法规要求现已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禁止在所有电子显示屏、显示器和电视的机箱和机座中使用卤化阻燃剂。同时,由于BDP、RDP等无卤有机磷系阻燃剂与PC/ABS等工程塑料相容性好,并且具有环保性能好、热稳定性高、对材料性能影响小等优点,因此在手机、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等电子电器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欧盟无卤化法规的颁布,将促进磷系阻燃剂电子电器设备中的应用。
(2)新能源汽车发展带动工程塑料阻燃剂需求增长
工程塑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应用广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充电桩充电枪外壳、电子配套设备等均有采用工程塑料。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规划指出2020 年国内充换电站数量达到1.2万个,充电桩达到480万个;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比例接近标配的1:1。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容量不断增大,工程塑料阻燃剂需求量也将增长。
图片来源:汽车之家 图片来源:聚赛龙 图片来源:聚赛龙
(3)PC产能持续扩张助力磷系阻燃剂需求增长
目前非卤阻燃PC/ABS已成为开发、应用的主要趋势,其中磷系阻燃剂低毒、持久、优秀性价比,不仅能对合金有效阻燃,而且能改善合金的加工流动性,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种高性能阻燃剂。近年来,国内PC产能不断扩张,供给端增长预期强劲,据卓创资讯统计,2017-2021年中国PC产能复合增长率达到21.6%。截至2021年底,中国产能达到233万吨,较2020年增长 39万吨。PC在下游应用中电子电器和汽车领域均需使用工程塑料阻燃剂,因此PC产能持续扩张会带动工程塑料阻燃剂需求的增长。
(4)5G 基站对工程塑料阻燃剂未来需求的拉动
由于5G通讯传输速率、信号强度等的提升,从基站端到应用端,这对材料的性能也提出了更高质量的要求,5G通讯的实现必将涉及到多领域材料的更新换代,其中包括塑料领域的支持。5G基站建设的数量将达到4G基站的两倍以上,仅基站建设将给工程塑料行业带来大量需求。华为预计到2025年,全球5G宏基站总量将达到650万个,中国5G宏基站总量300万个,全球小基站总量1200万个,中国小基站总量600万个。5G基站主要组成部分为基带部分(CU+DU)与射频天线(AAU)部分。随着5G的推广,智能终端的外壳、中框等防护、包覆材料也将大量用到工程塑料,进而拉动工程塑料阻燃剂的需求。
2、胺助剂及催化剂行业格局和趋势
胺助剂及催化剂产品主要指通过加氢、胺化等技术工艺,制成各种脂肪伯胺、酰胺、仲胺及特种胺类及胺类催化剂等各种精细化工产品,主要产品包括各种癸酰胺、吡咯烷酮、特种胺、聚氨酯催化剂等系列产品,主要用途包括医药、农药、油品添加剂、电子化学品等。胺助剂被誉为现代“工业味精”,在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用途,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用量将逐步增加。
国内外竞争格局分析:
目前全球市场主要的供应商有Solvay,赢创,万盛大伟等,广泛用于医药、农化、工业杀菌剂、稀土金属萃取剂、聚氨酯催化剂等领域。近几年受到环保相关政策的影响和限制,国内地区的一些小规模厂家逐步退出,行业逐步向有规模优势的企业集中。
市场需求趋势:
(1)洗涤剂、杀菌剂的需求提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安全、卫生意识加强,全球洗手液、杀菌剂和抑菌剂个人护理产品需求迅速增长,从而使季铵盐和脂肪叔胺系列产品需求增加,全球现有20万吨左右的脂肪叔胺产能将无法完全满足现有的需求。
(2)环保相关产业,符合绿色规划
某些胺类产品可以应用于工业染料废水的处理,国家工业环境的整治,加上日益趋严的管控和要求,未来国内产能庞大的酸性染料中间体势必会完善废水处理,公司相关产品需求将会出现较大的增长。
同时公司产品还可以作为杀菌灭藻剂广泛应用于江河湖泊的净化和预防,随着我国越来越强的环保意识,这方面需求也将增长。
(3)催化剂和磷系阻燃剂配套销售
公司催化剂系列产品应用于聚氨酯硬泡、软泡行业,基本上和公司阻燃剂产品部分下游客户重叠。催化剂可以配套阻燃剂销售,扩大客户的选择性和销售粘性。同时催化剂也可以利用现有的阻燃剂销售网络,快速铺开销售网络和市场,实现产值增长。
3、涂料助剂行业格局和趋势
公司在发展规划中注重原料的生物来源性和可再生性,生产的涂料助剂为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其腰果壳油和二聚酸等生物可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功能化学品助剂,产品主要为工业环氧固化剂、稀释剂,广泛应用于船舶防腐、钢结构桥梁防腐、石油石化防腐、海洋工程防腐、风力发电防腐等各种防腐涂料以及地坪涂料,具有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双重功效。在资源日益短缺和环境污染愈发严重的今天,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的发展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支持。
图片来源:创想图库 图片来源:昵图网 图片来源:素材中国
目前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涂料行业VOC减排势在必行,固化剂、稀释剂属于可再生的生物质资源,其价格低廉、来源十分丰富,腰果酚固化剂及稀释剂特别适合用于高固含及无溶剂涂料,行业里需求将不断增加。
国内外竞争格局分析:
国内涂料助剂企业以小型企业为主,在资金、技术、品牌等方面都难以与国际巨头匹敌。近年来,受环保、安全政策的影响,行业内小型企业纷纷关停,这为公司涂料助剂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目前在全球环氧涂料固化剂市场上以跨国企业为主,公司是为数不多能大规模生产涂料助剂的供应商及全球涂料助剂产业链最为完整的公司之一。涂料助剂配合阻燃剂与胺事业部全球销售,公司享有客户共享、配套销售、安全环保的显著优势。
市场需求趋势:
根据《2020年中国涂料产业深度调研及战略发展报告》,当前全球涂料市场规模已达到1728亿美元,其中亚太涂料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市场,涂料销售市场规模占全球总量57%左右,产量约占全球45%。到2023年,亚太地区的涂料需求将达到295亿升,产值1000亿美元。
4、功能日化添加剂行业格局和趋势
功能日化添加剂作为精细化学品中高附加值代表性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消费、制造等行业,在生产、生活中离不开,作为一个国家精细化学工业发展水平的标志,近年来,随着新产品不断创新和生产技术提升,行业也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其中,表面活性剂为功能日化添加剂中最主要的产品之一,市场需求量巨大且行业发展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
截至到2020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表面活性剂生产和消费大国,回顾“十三五”期间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的发展,传统磺化、乙氧基化产品生产和市场布局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集约化更加凸显;以烷基糖苷、氨基酸型为代表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也上升了一个新台阶,整个行业逐步趋于规模化、智能化、绿色化和高值化发展趋势。新形势下,包括合成洗涤剂、个人护理用品、食品加工制造、纺织印染、农药生产及工业清洗等下游行业在新时期下对表面活性剂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行业发展不仅仅是量的提升,更加注重产品品质、性能、环保以及为下游行业提供可行性应用解决方案。
国内外竞争格局分析:
表面活性剂行业目前仍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国内共有2000余家企业从事表面活性剂的生产和经营,但产销量超过5万吨的企业较少。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环保趋严,一些小规模企业纷纷关停,而洗涤行业和化妆品等下游企业对表面活性剂供应商的选择更加慎重,市场逐步向有能力创新、规模化、集约化、口碑好、产品质量高的企业转变集中的趋势。部分技术水平低、产品单一、客户和市场结构单一、创新能力不强的企业面临被淘汰和整合。
市场需求趋势:
根据《中国表面活性剂行业中持续发展白皮书2020版》,2019年全球表面活性剂实际需求量在2300万吨左右,而中国表面活性剂的需求量在407万吨左右,占全球市场的17.7%。全球表面活性剂市场规模达到了480亿美元,产品消费主要集中在美国、中国、欧盟、拉丁美洲等人口密集或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根据中国日用化学工业信息研究数据显示,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人均消费量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未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洗涤用品、化妆品都将得到较快发展,必将促进其主要的活性组分表面活性剂较快发展;另外,表面活性剂在各个工业应用领域的拓展,也将大大增加表面活性剂的市场需求,刺激表面活性剂的创新与发展。
过去十年,随着生物发酵技术、新合成技术不断创新,新型表面活性剂发展尤为迅速,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6%。从目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和经济发展来看,未来三到五年,新冠疫情后期消费习惯养成将给表面活性剂发展带来利好消息,日用家居清洁产品、个人护理产品以及工业与公共清洗消杀等对表面活性剂需求呈现新的增长点,同时随着消费升级的要求,市场对生物基、可降解等新型功能表面活性剂需求快速增长。
二、公司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精细化学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为全球最主要的磷系阻燃剂生产、供应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不断拓展业务板块,已经形成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目前拥有浙江临海杜桥医化园区、国家级泰兴经济开发区、山东潍坊3大生产基地,1个研究院,上海、江苏、浙江、广州4个大区域销售中心以及阻燃剂、家庭及个人护理品、胺助剂、催化剂、涂料助剂5大事业部,并设有欧洲万盛、英国万盛、美国万盛、香港万盛销售子公司,配备仓储、销售服务以及物流,构建成全球化的销售网络。
公司产品可分为:阻燃剂、功能日化添加剂、胺助剂、催化剂、涂料助剂五大系列,均属于新领域功能性精细化学品,产品主要应用于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刚需”产业。
1、磷系阻燃剂
公司专业从事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二十多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不断推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主要产品包括聚氨酯阻燃剂(聚氨酯软泡阻燃剂和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等两大类20多个主要品种。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网络通信设备、建筑以及家具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产品远销美国、欧洲、南美、韩国、日本、东南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同拜耳、陶氏化学、科思创、巴斯夫、SABIC、金发科技、亨斯曼、乐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未来,BDP等工程塑料阻燃剂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公司将视行业状况积极布局产业链整合,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
2、胺助剂及催化剂
子公司万盛大伟主营业务为从事特种脂肪胺类产品和聚氨酯催化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等精细化学品”,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万盛大伟多年来聚焦于特种脂肪胺类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细分市场中居于领先位置。主要品种包括脂肪叔胺,可以用于个人护理、电子化学品、水处理和涂料助剂等;脂肪酰胺及吡咯烷酮主要用于农用的杀菌剂及橡胶助剂等;脂肪伯胺主要用于工业杀菌剂、医药中间体等。主要客户包括陶氏化学、巴斯夫、赢创工业集团、万华化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3、涂料助剂
公司涂料助剂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环氧固化剂、稀释剂等系列产品,产品主要用于船舶防腐、钢结构桥梁防腐、石油石化防腐、海洋工程防腐、风力发电防腐等各种防腐涂料以及地坪涂料。主要客户包括海虹老人、宣伟、立邦、鱼童等国内外工业环氧涂料公司。公司一直以客户及市场需求为出发点,通过自身产品优势及团队优势,满足客户需求,与客户建立起长期关系,为目标客户带来价值。由于环保安全等问题,部分小企业正逐步被市场淘汰,这将为公司迎来市场机遇,努力成为该细分行业全球主要供应商之一。涂料助剂业务成为公司未来功能性精细化学品重要的增长点。
4、功能日化添加剂
万盛大伟多年来聚焦于脂肪叔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目前已经与Stepan全球主要工厂、花王Kao、宝洁P&G、欧洲Thor等国际型日化大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随着大伟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公司将继续扩大脂肪叔胺的产能,并在此基础上往下游衍生,新增1万吨季铵盐的产能。未来随着山东一体化项目建成投产,公司将新增3万吨新型可降解、生物基的氨基酸功能表面活性剂和腰果酚聚氧乙烯醚的产能,这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家庭及个人护理用品市场的核心产品组合,增强一体化竞争优势,依托公司全球化的销售网络,更好服务全球功能日化的客户,逐步将家庭及个人护理品事业部打造成公司重要的快速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对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46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47.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6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81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12%。经营业绩出现变化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产品毛利率增长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九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2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247,623,009.0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62,056,778.5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2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15亿元的授信额度(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9.82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公司拟按照最新监管法规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共14项治理制度。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共6项治理制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修订后的各项治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朱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1、同意选举高献国先生、周三昌先生、朱平先生、蒋心蕊女士和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高献国先生任主任委员。
2、同意选举邵仁志先生和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毛美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崔荣军先生任主任委员。
3、同意选举陈春林先生和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毛美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毛美英女士任主任委员。
4、同意选举周三昌先生和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崔荣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傅羽韬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等相关规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4,475,343.70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9,679,787.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589,578,5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623,009.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 “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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