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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4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进行以下机构设置:

  成立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尼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下设办公室、产业中心、生物基尼龙中心、芳纶中心;

  成立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处;

  成立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管理处;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投资管理处更名为经济运行处;

  撤销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尼龙化工研究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仵晓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段文亮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段文亮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段文亮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孙金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兵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仁刚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总法律顾问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简历:

  仵晓先生简历

  仵晓,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神马股份捻织二厂技术员、工段长、厂长,神马股份捻织三厂党委书记、厂长,神马股份企管处处长,神马股份生活服务中心主任,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孙金明先生简历:

  孙金明,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集团大庄矿副总师,平煤集团大庄矿副矿长,平煤集团大庄矿党委书记,平煤集团天昊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经理,平煤集团物流公司总经理,平煤集团资产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王兵先生简历:

  王兵,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曾任神马股份销售公司销售二部经理,神马股份帘子布销售二处处长,神马股份帘子布南方销售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煤股份设备租赁分公司工会主席,平煤股份运销公司副总经理,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神马股份销售公司总经理。

  许仁刚先生简历

  许仁刚,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综合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股权管理主管,现任神马股份总法律顾问。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

  有限公司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3万吨/年尼龙6差异化纤维及2.5万吨/年尼龙6 帘子布项目

  投资金额:58,555.1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在于市场的变化、原料涨价以及投产初期的财务风险等;项目投产后能否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对交通领域所使用尼龙6骨架材料市场调研,结合公司尼龙产业发展战略,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帘子布发展公司)拟投资建设3万吨/年尼龙6差异化纤维及2.5万吨/年尼龙6帘子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标的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尼龙6差异化纤维产能为30000 吨/年,捻织产能为25000 吨/年,浸胶帘子布产能25000 吨/年,项目总投资58,555.1万元。

  本次投资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为3万吨/年尼龙6差异化纤维及2.5万吨/年尼龙6帘子布项目的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亿元

  住所: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南

  法定代表人:仵晓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丝。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93.85%的股份,故帘子布发展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 181,132.52万元、负债总额 94,703.88 万元、净资产 86,428.64万元、净利润 14,655.84 万元、资产负债率52.28%(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31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8,6030.56万元、负债总额95,866.22万元、净资产90,164.33万元、净利润3,735.69万元、资产负债率51.53%(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项目总投资58,555.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5,020.6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10,035.1万元、新增设备购置费为35,860.5 万元、安装费为3,373.8万元、其它费用为5,106.4万元、预备费为543.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626.5万元;建设期18个月;年均销售收入82,650.0万元;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33.58%,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26.92%;税前投资回收期4.56 年,税后投资回收期5.13年。

  (一)标的项目的产品紧紧围绕市场,产品不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规划发展纲要,而且在轮胎市场中需求量较大,市场前景广阔。

  (二)标的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好,公司将利用尼龙6工业丝帘子布行业存在先进产能替代落后产能升级换代的发展机遇,迅速占领市场,奠定尼龙6与尼龙66协同发展的大尼龙产业格局,并为后续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三)标的项目工艺水平合理,工艺技术、设备先进,投资见效快。投资方帘子布发展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使得本项目的实施有良好的依托条件。

  (四)标的项目建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具有园区公用工程价格低带来的制造成本优势。生产原材料尼龙6切片的公司在同一个园区内,距离仅仅1公里,与同行业其他尼龙6帘子布生产厂家相比,具有原材料供应有保障、物流成本低的优势。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完善尼龙浸胶帘子布产业,形成以“尼龙66”和“尼龙6”两大优势产品互补的“大尼龙”产业格局,实现两大尼龙产业纤维市场的全覆盖,形成产业协同优势,增强产业链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对整体提升公司在尼龙工业丝帘子布领域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在于市场的变化、原料涨价以及投产初期的财务风险等,针对这些风险因素提出如下的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对策:

  (一) 提高对投产初期财务风险的认识,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精打细算,并采用“招标+对标+审计”方式,管控投资,加强工厂各方面管理,实行精细成本控制,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对市场的适应能力。

  (二)充分利用公司产业链优势,保持高产能负荷率,紧紧抓住各工序单耗控制,降低原料成本。

  (三)产品营销战略将注重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与用户(尤其是重点用户)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巩固已开发的市场。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服务网络,由销售人员、工程师进行针对客户不同需求提供优质服务和加强信息调研,以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为提高产品竞争力,要发挥低成本策略的作用,充分利用与原料市场近优势,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产能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以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提供用户满意的产品。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立伟  李哲睿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持有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为20.22%,神马股份持有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为79.78%。该事项于2022年1月28日由神马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扩股事宜已履行工商变更手续并完成工商变更,尼龙化工公司由神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变更为神马股份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9519.12万元,金石基金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20.22%,神马股份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79.78%,此次变更不影响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己二腈技术所有权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艾迪安公司”)拟受让河南中平紫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平紫光”)持有的500t/a丁二烯直接氢氰化制备己二腈技术所有权。该事项于2022年1月27日由神马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报告披露日,专利已完成交易交割及变更登记。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90,000万元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10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426,415.09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公司”)三笔融资业务即将到期,分别是在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敞口银承业务1.5亿元;在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一年期流资贷款1.5亿元,利率为4.35%;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两年期流资贷款6亿元,利率为3.85%;为使尼龙化工公司前述三笔融资业务正常续贷,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尼龙化工公司前述三笔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9亿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26,415.09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10%,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3.951912亿元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铎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尼龙66盐及中间体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尼龙化工公司79.78%的股权,故尼龙化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尼龙化工公司资产总额 846,665.08 万元、负债总额 439,287.69万元、净资产 407,377.39 万元、净利润 128,431.18万元、资产负债率51.88%(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31日尼龙化工公司资产总额851,652.98万元、负债总额421,064.60万元、净资产430,588.39万元、净利润22,820.69万元、资产负债率49.44%(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尼龙化工公司提供的三笔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合计为9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尼龙化工公司生产经营流资贷款正常续贷,公司同意为前述尼龙化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6亿元续贷业务提供担保,同意为尼龙化工公司在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1.5亿元续贷业务提供担保,同意为尼龙化工公司在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银承业务提供1.5亿元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426,415.09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55.29%;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11,715.09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53.3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价)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价)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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