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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2022年修订)要求,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1、自产自销轮胎产品:

  

  2、轮胎贸易:

  公司除自产自销轮胎产品外,还通过子公司经销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轮胎产品。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贸易收入为31,918.26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同比增长22.09%,环比下降3.33%。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总体价格同比增长11.14%,环比增长2.59%。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前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5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063,484,77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9,522,715.80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不派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袁仲雪、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杜玉岱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0.13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0.135元。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

  (5)对于机构投资者及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资本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5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7,7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2年4月22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及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开展了合作,2022年4月29日,公司与该商业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为相关合作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

  注册资本:20万美元

  经营范围:轮胎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 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商业银行

  3、债务人: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在合计7,7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等。

  6、保证期限:依据主合同约定期限。

  7、质物:合计7,7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单。

  四、 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87%;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87%;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5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袁仲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淑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7日和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仲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淑洁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袁仲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淑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仲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淑洁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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