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3737 公司简称:三棵树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89.11万元。
鉴于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公司业务处于快速发展的投入期,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涂料作为一种用于涂装在物体表面形成涂膜的材料,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由于其可以提高金属结构、设备、桥梁、建筑物、交通工具等产品的外观美观度,延长产品使用寿命,且具有使用安全性以及其他特殊作用(如电绝缘、防污、减阻、隔热、耐辐射、导电、导磁等),是国民经济配套的重要工程材料。
从涂料全球地区分布来看,亚太、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涂料行业发展的领先地区,目前全球涂料前十大企业均为该三个地区的企业,其中,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涂料市场,2021年中国华东、华南、西南地区产量占比超过88%。海外领先地区的成熟涂料市场目前以稳定的存量需求为主,中国目前仍处于存量需求渐显的阶段。
2021年,涂料行业面临上游主要原材料涨价压力渐增、下游政策调控力度渐强的双重挑战,中国涂料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中国全年涂料行业产量约3800万吨,较去年同期预计同比增长16%;主营业务收入预计超过46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利润总额预计可达303亿元,较去年同期降低约近4%。
我国城镇化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国家新基建工程、新型城镇化、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乡村振兴等政策机遇将成为涂料需求新的增长点。
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21年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2021年8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加速键”,将为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及辅料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城市更新在旧改基础上增加了更大的范畴,如公共建筑、商业空间及其他基础设施等。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落地为涂料企业带来了增量房涂刷需求。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同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更新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双碳”政策提高了对涂料企业的绿色环保性要求。目前,国内涂料行业集中度仍较低,随着下游房地产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环保标准升级,行业将加快优胜劣汰,集中度逐步提升。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环保要求趋严、居民消费升级加速,带动家装重涂、高端环保涂料市场发展,高品质的产品和施工服务将越来越受欢迎。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涂料(墙面涂料)、防水材料、地坪材料、木器涂料、保温材料及保温一体化板、基辅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墙面涂料可分为面向以家庭消费者为主的家装墙面涂料和面向以地产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等企业为主的工程墙面涂料。家装墙面涂料主要用于家庭住宅、学校、医院、酒店等建筑的内墙装修装饰,主要产品有鲜呼吸空气净化漆、BB漆、儿童健康宝、鲜呼吸净味全效、360多效抗菌抗病毒、360抗甲醛、净味360抗菌、净味防霉防潮等;工程墙面涂料主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用于建筑内外墙涂装,主要产品有多彩漆、质感涂料、外墙弹性涂料、真石漆、艺术漆等。
防水材料多使用在屋面、地下建筑、建筑物的地下部分和需防水的室内和储水构筑物等。公司的防水材料主要分为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两大系列,全面满足建筑复杂外形和结构对防水功能的需求。其中,防水卷材产品分为高分子防水卷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防水卷材等;防水涂料产品主要分为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水性防水涂料等。
地坪材料主要用于各类商用及民用建筑地下与地上车库、公共建筑室内及室外地面、工业建筑中要求高洁净度、无尘、无菌及高机械性能等场所地面以及户外球场、体育场看台等。公司的地坪材料主要有环氧地坪体系、聚氨酯地坪体系、无机地坪体系、功能地坪体系四大系列,其中,环氧地坪体系包含溶剂型环氧地坪、无溶剂环氧地坪及水性环氧地坪,聚氨酯地坪体系包含丙烯酸聚氨酯地坪、无溶剂聚氨酯地坪及水性聚氨酯地坪,无机地坪体系包含耐磨骨料地坪和液态硬化剂地坪,功能性地坪体系包含聚氨酯超耐磨地坪、环氧彩砂地坪、环氧磨石地坪以及导静电/防静电地坪。
木器涂料可分为面向以家庭消费者为主的家装木器涂料和面向木门、厨卫等家具生产企业为主的工业木器涂料。家装木器涂料主要用于室内装修过程中的木制品表面涂装,主要产品有鲜呼吸臻钻2KPU水性、净味360耐划伤、净味360多功能水性、户外铁木防护漆等;工业木器涂料主要用于家具、门窗等木制品表面涂装,主要产品有水性木器涂料、优威(UV)涂料、净味PU、净味PE等。
建筑保温隔热系统是一种应用于建筑结构不同部位、具有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的节能技术体系,可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同时可实现对建筑物的防护、装饰等功能。目前有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系统、外墙外保温抹灰系统、外墙内保温系统等。
基辅材适合各种家具制造业产品粘贴和室内装饰过程中找平、填缝、密封、基材表面加固、造毛,以及抗裂、补裂处理、墙面施工表面预处理,主要有轻质抹灰石膏、瓷砖胶、360清味白胶、全冠墙面加固胶、360强力胶、优易施环氧干挂胶、鲜呼吸耐水腻子、美缝剂等系列产品及施工辅助工具。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具体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比价采购、小额零星采购、经济采购以及单一来源采购等。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自行生产,即根据客户订货情况,通过自有生产设备自主组织安排生产。此外,公司部分辅料产品通过委托加工方式进行生产。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经销商销售模式和直销模式。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公司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871.09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322,848.25万元,增长39.37%,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7,350.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689.11万元,较2020年度下降183.08%,主要因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1,383.40万元及原材料大幅上涨造成影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2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米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永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89.1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为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拟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费用为160万元,较上年155万元增加3.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3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 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新田,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10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遒景,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1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增,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1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在上年审计收费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经双方协商,拟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费用为160万元,较上年155万元增加3.23%。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核致同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3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5,000万元,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类型: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在授权额度内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四)风险控制方案
为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收益回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选取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发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同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营,确保资金安全。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期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5)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0,797.81万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1.59%。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收益风险: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持续期间不可提前支取,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三)政策风险: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投资、赎回的正常进行。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其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3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6、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李衍昊、梁燕
联系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衍昊、梁燕
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