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9、其他安排: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当天于上述地点会议室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首席战略官方辉先生、财务总监纪敏先生、董事会秘书周宓女士、独立董事李峰先生除特殊情况外,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4、关联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对议案8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王佶将对议案9.01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2年5月17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2

  2、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21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4)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要求,致力于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监事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270,270股,募集资金总额31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其他费用5,830.00万元(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04,17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京永验字(2020)第21000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上市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2021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因募投项目均已投入完毕,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截至销户前,上市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9,072.3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927.61万元(不含银行孳息)。专户销户前,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币 9,556,453.6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2020年3月24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浦西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之日(2021年12月23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2021年度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1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数据中心、产业园开发、政务云业务开拓、5G边缘计算中心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谢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