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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码:2022-01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和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副总裁杨颂文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境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欧元、港币等结算为主。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2022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审议程序、授权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有效防范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和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副总裁杨颂文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由于客户违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回款预测风险:国际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审计监察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和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604,906.73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2,660,490.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3,282,941.04元,减去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的1,005,970.81元,扣除于2021年6月7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245,388,000.00元后,2021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0,833,386.29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4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0元(含税),共计245,388,000.00元;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3、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为732,299,701.67元,现金流较为充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5、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我们同意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叶远璋先生、董事兼总裁卢宇聪先生、独立董事何夏蓓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凡先生和财务总监李越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万和创研产业基地

  新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新建项目概述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万和创研产业基地新建项目的议案》。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万和”)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约人民币4.50亿元建设万和创研产业基地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项目投资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的项目建设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投资建设新建项目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建项目的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824301111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叶远璋

  6、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5日

  7、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中路80号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生产:五金电器配件、电子配件、塑料配件(不含废旧塑料)、模具、其他电气配件;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公司持有红旗万和100%的股权,红旗万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新建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万和创研产业基地新建项目

  2、项目建设主体: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中路80号

  4、项目建设规模:建成后主要生产智能电气(家电、照明、安防、家居、楼宇等),规划定位为集创新创业型企业总部、软体设计或电子商务服务于一体的科创园,项目占地面积46,818.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拟建9栋混凝土结构的高层厂房和1栋高层配套设施综合楼。

  5、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资金为人民币4.50亿元

  6、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周期:新建项目建设期自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工程建设工期为60个月,分两期建设(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8、其他:新建项目建设用地为自有土地,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新建项目建设满足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所的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运营环境,满足公司现代化、信息化运营管理的需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和整体形象,更好的吸引高端人才加入,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有力保障,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新建项目定位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政策导向,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完善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五、新建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新建项目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需求、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在新建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需积极关注政策导向,适时调整经营决策。

  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打造优秀经营管理团队,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和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6)截至2021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拥有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7)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非证券类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类审计业务收入3.49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2.79亿元,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3,222.3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9)2021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同行业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7家。

  (10)历史沿革:致同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业务资质: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12)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0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存在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4)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情况如下: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付细军、彭云峰、童登书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致同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致同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在该所担任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义务。致同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续聘致同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和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39.81%,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更多采用信用政策影响而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2.82%,主要系本期待抵扣税金减少影响所致;

  (3)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增长309.36%,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确认衍生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5.53%,主要系上年度计提的奖励性薪酬在本报告期发放影响所致;

  (5)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38.78%,主要系本期国内销售增加,导致增值税增加影响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32.26%,主要系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商业银行贷款影响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44.27%,主要系本期计提市场费用增加影响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1.78%,主要系本期国内销售增长进而市场费用增加影响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0.75%,主要系本期受汇率变动影响,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增长87.00%,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确认衍生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增长313.82%,主要系本期确认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影响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减少199.80%,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增长1,571.22%,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期增加影响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83.55%,主要系本期其他收入较上期增加影响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8.46%,主要系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0.81%,主要系本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2.55%,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影响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462.70%,主要系本期受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7.13%,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深国仲受4825号-1),因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纠纷事宜,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涉及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0,410,958.90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0112民初42756号、(2021)粤0112民初42757号、(2021)粤0112民初42758号、(2021)粤0112民初42759号、(2021)粤0112民初42760号、(2021)粤0112民初42761号),因与嵊州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绍兴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绍兴永恒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诸暨盛建置业有限公司、诸暨恒大置业有限公司的票据纠纷事宜,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涉及诉讼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176,340.36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叶远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叶远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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