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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雪松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5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第5-1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毛修炳先生、骆涛先生等将在会上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5楼,邮编:517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29141948   传真:020-29141948

  联系人:梁月明  张玄欧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29141948   传真:020-29141948

  电子邮箱:cedar002485@cedardevt.com

  联系人:梁月明  张玄欧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5。

  2、投票简称:“雪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雪松发展          公告编号:2022-03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雪影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2,951,816.3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837,250.86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后续可能的资金需求,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审慎研究后,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全文以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2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9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6.40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2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转发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证监发【2012】18号文件)的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意见。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雪松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减少59.87%,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1,460.59%,主要是本期新增铝套期保值业务所致。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余额比年初减少30.69%,主要是收到商业及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比年初增长155.54%,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存货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减少42.95%,主要是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增长44.64%,主要是在建工程新增投入所致。

  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83.60%,主要是计提递延所得税所致。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比年初减少62.05%,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余额比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比年初增长84.79%,主要是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预收款项余额比年初增长145.28%,主要是本期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余额比年初减少71.43%,主要是本期缴纳去年四季度税费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余额比年初增长145.28%,主要是本期新增其他应付外部单位款及应付利息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余额比年初减少47.56%,主要是年初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在本期终止确认所致。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8.53%,主要是本期供应链业务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38.73%,主要是本期供应链业务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52.69%,主要是本期营销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98.52%,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30,972.50%,主要是本期确认期货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71.28%,主要是本期持有期货浮动收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229.97%,主要是本期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257.75%,主要是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92.90%,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98.75%,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204.43%,主要是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导致。

  报告期内,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73.60%,主要是本期供应链业务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95.76%,主要是本期业务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4.54%,主要是本期支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13.27%,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15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及补选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韩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韩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韩刚先生将不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建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建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建云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范佳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范佳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补选李长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补选李长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6日和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控股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7,500.00万元,其中钢材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4、关于继续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事项

  为支持公司(包括下属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拟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助期限为三十六个月(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资助金额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余额为2,254.9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继续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5、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事项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2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9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6.40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2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外出租18家已购置的商铺(包括滨州、昌邑、大同、合肥、阜阳、淮安、巨野、聊城、临沂、漯河、秦皇岛、青岛、曲阜、荣成、泰安、枣庄、西安和张店),共确认收入233.3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3.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后,2022年5月5日停牌一天,自2022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范佳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崇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崇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范佳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崇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崇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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