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421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冬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望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晶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利润表中实现净利润-1,675,310,800.73元,合并利润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2,965,729.50元 ; 公 司 母 公 司资 产 负 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数-1,009,338,146.71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数 -1,112,842,402.05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2021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同时,基于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计划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将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1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95,868.20万元,明细如下表: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5,868.2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821.09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5,821.09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2021年末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末,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233,048.84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67,986.8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48,207.82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315,158.9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33,048.84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167,986.8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1年以内(含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5%计提坏账准备。
(二)、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将信义光能(六安)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合并形成商誉5,000.00万元,由于市场风险增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项目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认为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31.99万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66.98万元。
(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0,482.3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八、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8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龙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暨接受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介平先生、李冬阳先生、李远飞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龙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展期期限半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航空大酒店、全资孙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工商银行龙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措施。具体情况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李介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接受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李介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李介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1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制公司19.5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介平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李冬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李介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19426E,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介平。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21617963894J,注册资本4000.3514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4986789U,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钊。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航空大酒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58332M,注册资本1224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水良。深圳航空大酒店非失信被执行人。
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3364184946,注册资本21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韶东。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接受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航空大酒店、全资孙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工商银行龙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措施。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情况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等关联人为公司向工商银行龙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接受关联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控人及管理层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与该关联人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各类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概述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概述
上述关联担保体现了实控人及管理层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概述
经核查,公司拟向工商银行龙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展期期限半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航空大酒店、全资孙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工商银行龙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措施。具体情况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公司向工商银行龙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接受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2,965,729.5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112,842,402.0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112,842,402.05元,实收股本为378,292,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受恒大事件影响,涉及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合同履约成本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损失等共计提17.25亿元。
三、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针对造成亏损的情况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 积极通过与恒大集团沟通协调,推动商票兑付进程、应收款抵房、参与复工复产与保交楼项目,促进前欠款回收,把握市场动向,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
2、寻求各种资产变现途径,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
3、公司将针对宏观形势的变化,持续深耕主营业务,大力发展光伏板块业务,大力拓展政府、央企、国企等优质客户的业务占比,扎实做好经营决策,稳步推进战略布局。
4、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治理水平。公司继续实行全方位精细化管理,促进战略目标的达成。加强项目合同目标管理,严格控制相关成本费用,提升项目执行效率,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在经营管理上更强调提高效率,形成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
5、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未来在促进业务增长的同时,通过持续加强管理、加强催收力度、加快应收账款周转等方式加快资金周转,提升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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