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银花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许海成先生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补选。公司董事会提名邱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使用财务信息及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鉴于立信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考虑到立信服务团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设立子公司的注资比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变更子公司注资比例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投资各方优势资源,丰富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本次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许海成先生的辞职报告,许海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许海成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许海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海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万股;通过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间接持有2.38%份额,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93万股股份。许海成先生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许海成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许海成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邱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董事候选人邱瑞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经过对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全面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同意提名邱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邱瑞个人简历
邱瑞,女,中国国籍,1968年十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天津博安医用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监;目前兼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邱瑞女士通过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间接持有8.29%份额,艾隆科技专项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93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2,256,844.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38%。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截至2021年3月18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指定的,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艳慧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产能布局、拓
宽市场领域,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滁州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战略框架协议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现已与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筑医台”)、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鸿池”)在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设立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艾隆滁州”)与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筑医台滁州”)。现基于项目未来市场拓展、经营管理及团队搭建需要,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同意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对平台公司注资比例进行调整和变更。
● 本次股权转让及注资比例调整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设立子公司的注资比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0元受让北京筑医台、浙江鸿驰目前持有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全部的股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股东会议,经各方协商通过了浙江鸿池减持20%股权并转让给筑医台,艾隆科技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艾隆滁州可能受到行业政策监管、资质准入、市场竞争、医患管理及经营管控等方面的影响,艾隆滁州将积极通过健全和完善治理结构,监测与分析行业运营环境,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推动艾隆滁州稳健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的后续进展,积极防控和应对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产能布局、拓宽市场领域,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滁州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战略框架协议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设立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与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施震东。浙江鸿池持股40%,北京筑医台持股33%,公司持股27%。
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13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银花,公司持股75%,北京筑医台持股15%,浙江鸿池持股10%。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子公司的注资比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0万元受让北京筑医台持有的艾隆滁州15%的股权(认缴出额750.00万元,实缴出资0.00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及公司以自有资金0万元受让浙江鸿驰目前持有艾隆滁州10%的股权(认缴出资500.00万元,实缴出资0.00万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艾隆滁州100%的股权,北京筑医台、浙江鸿池不再持有艾隆滁州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子公司注资比例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1)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公司的业务拓展,并结合当前市场及交易对方经营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子公司的注资比例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以自有资金0元受让北京筑医台、浙江鸿驰目前持有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全部的股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艾隆滁州100%的股权,北京筑医台、浙江鸿池不再持有艾隆滁州的股权。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的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股东会议,经各方协商一致,通过了浙江鸿池减持筑医台滁州20%股权并转让给北京筑医台的决议,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筑医台滁州27%的股权不变,北京筑医台持有筑医台滁州53%的股权并成为控股股东,浙江鸿池仍持有筑医台滁州20%的股权。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筑医台是一家硬件配置领域的O2O多边平台。立足于医院建设行业资讯互联网传播扩散与增值服务平台,为全行业各领域及时提供最新、最有价值的业内资讯; 大规模集成整合行业各领域知识信息资源,提供知识管理与知识服务的信息化手段。
2、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隶属鸿翔控股集团,鸿翔控股集团是以建筑业、房地产业、商贸服务业、现代工业、体育文化产业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企业集团,属浙江省嘉兴地区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龙头骨干企业,综合实力名列全国民营500强企业,获“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建筑业纳税百强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路以西、滁州大道以东、文忠路以南、九梓大道以北区域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银花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3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创业空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变更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公司致力于建设医疗健康主题的产业基地及相关配套,为行业内各类优质企业提供展示、销售和运营的一站式用户场景化解决方案,培养产学研高度集成的医疗产业生态。本次投资能够有效提升区域产业集聚,营造产业氛围,有利于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助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产权状况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艾隆滁州股权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目前,目标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且北京筑医台、浙江鸿驰尚未完成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实缴义务,经友好协商,并结合2021年12月各方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并经多方协商一致,公司将以0元人民币受让上述双方持有的艾隆滁州的全部股份结果。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承担实缴出资义务。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相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变化情况
四、出资方式
本次交易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之一
1、协议主体:
股权出让方(甲方):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乙方):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份额:甲方同意持有标的公司15%股权份额,对应甲方认缴出资额为750万元万元(甲方尚未实缴出资),以人民币零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3、股权交割:甲方同意于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之股权转让款项后15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权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份额后,该部分股权份额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份额转让而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受让标的股权份额后,对于甲方未实缴出资部分由乙方承担继续实缴出资的义务。
(4)争议解决: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二
1、协议主体:
股权出让方(甲方):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乙方):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份额:甲方同意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份额,对应甲方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甲方尚未实缴出资),以人民币零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3、股权交割:甲方同意于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之股权转让款项后15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权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份额后,该部分股权份额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份额转让而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受让标的股权份额后,对于甲方未实缴出资部分由乙方承担继续实缴出资的义务。
(4)争议解决: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北京筑医台、浙江鸿驰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子公司注资比例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投资各方优势资源,丰富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本次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艾隆滁州可能受到行业政策监管、资质准入、市场竞争、医患管理及经营管控等方面的影响,艾隆滁州将积极通过健全和完善治理结构,监测与分析行业运营环境,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推动艾隆滁州稳健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的后续进展,积极防控和应对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离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监事会主席离任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董秋明女士的辞职报告,董秋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秋明女士的离任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离任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董秋明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秋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53.6股。董秋明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董秋明女士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监事会增补监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主席离任及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春兰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监事候选人张春兰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张春兰个人简历
张春兰,女,1972年出生,毕业于青海师范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青海省高原地理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2007年4月至今任职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总经办办公室主任兼知识产权经理。
截至目前,张春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1,784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秋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离任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董秋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补选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春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离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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