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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87                     公司简称:城地香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IDC服务业:

  (1)数字经济高速增长,市场规模快速扩张

  伴随电子商务、视频、游戏等移动互联网需求持续增长以及产业互联网的逐步兴起,以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迅猛发展,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从2005年的14.2%提升至2020年的38.6%,逐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能。受益于新基建、数字经济等国家战略指引,我国数据中心在机架规模、市场规模、用电规模等方面均保持高速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报告显示,在机架规模方面,截至2020年底,我国在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达到400万架,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占比75%以上,在市场规模方面,我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714.5亿元快速增长至2020年的2238.7亿元,预计2022年将增至2803.9亿元。

  (2)利好政策频出台,数据中心长足发展

  2021年,随着多项利好政策的出台,IDC产业迎来全面发展时期。2021年11月,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成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坚强柱石。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规划》部署了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大力推出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等八方面重点任务,提出2025年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20年的7.8%提升至10%发展目标。诸多利好政策不仅明确IDC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更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利的氛围和强劲的支撑。

  (3)碳中和背景下,数据中心加速绿色化转型

  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进一步联合发布《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明显提升,全国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国家枢纽节点进一步降到1.25以下,绿色地毯等级达到4A级以上。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接连发布系列政策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发展,在此背景下,各大厂商积极探寻IDC绿色转型化发展道路,低碳绿色数据中心成为大势所趋。

  (4)东数西算全面启动,数据中心开启一体化产业布局

  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2022年2月,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全面启动。通过“东数西算”,我国系统化合理布局数据中心资源,实现全国数据中心的一体化发展。

  (5)新的技术趋势推动数据中心需求持续高涨

  科技进步带动整个IDC产业快速发展。随着5G商用进程的逐步推进,未来智能网联、AR/VR、云游戏等新兴应用将逐步落地,内容形式更加多元化,IaaS和SaaS技术均以相对成熟,云计算全面进入“黄金时代”,IDC服务行业的发展将迎来巨大机遇。据Gartner预测,在2022年,新的战略性技术如人工智能(AI)、云原生平台(CNP)、智能决策、数字孪生、全面体验等进入蓬勃发展阶段,跟随5G发展应运而生的各类应用的大规模发展,AI、云原生、智能驾驶、全面体验等新型战略性技术的突破,都将持续为数据中心带来巨大的需求空间。

  2、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是土木工程建筑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公司主营业务的细分行业为桩基、基坑围护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是为了使建筑地基的承载能力和变形达到建设要求而预先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在工程建设和施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新基建。桩基础行业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趋向于闭环化、智能化、系统化和环保化,行业内传统工艺处于优化升级过程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方向,对于新工艺的产生起到促进和激励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快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设施普查基础上,城市人民政府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推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采用统一数据标准,消除信息孤岛,促进城市“生命线”高效协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扩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城镇化不断推进,城市“综合管廊”的不断发展,建筑可用地日趋紧张,高等级建筑越来越多,地下空间开发力度加大,大、深基坑通常都位于密集城市中心,常常紧邻建筑物、交通干道、地铁隧道及各种地下管线等,施工场地紧张、施工条件复杂、工期紧张,造成基坑围护工程的设计、施工难度越来越大。对企业施工精益化要求提出高标准,为保证施工的有效实施,需要优化升级现有工艺,提高专业能力。同时为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对环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一直是重点工作。以高科技为支撑,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的发展方向。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主业定位通信信息服务领域,致力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生产制造及销售;数据中心前期筹划、咨询;数据中心系统集成;数据中心销售及运维等服务,由相关子公司各司其职并形成协同效应,为公司继续打通数据中心全产业链提供重要支撑。同时,原主业逐步下沿,由子公司城地建设负责开展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范围主要涉及房地产、工业、市政、公共建筑等地下空间的基坑围护、桩基工程。

  (二)公司经营模式

  数据中心相关服务:目前由子公司城地云计算及香江科技负责业务开展。子公司城地云计算负责做好自持数据中心投资、建设工作,加大自持数据中心销售力度,优化管理及营销团队、深入研究行业及政策形式,深挖用户需求,早日实现太仓及临港数据中心上线交付。子公司香江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云基础设施服务商,以得天独厚的全产业链优势结合,并与华为、烽火、ABB、施耐德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继续深耕主营业务,保持数据中心设备生产制造稳定发展的同时,做大做强数据中心EPC业务。以“IDC设备与解决方案+IDC系统集成+IDC运营服务”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相辅相成的经营思路,坚持以市场为核心,客户需求为导向,全面聚焦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核心市场竞争力。

  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主要包括专业承包和总承包两种。目前由子公司城地建设及城地岩土主要从事施工工程承包,包括勘察、咨询、设计、施工中的单项承包或专业综合承包。公司深耕于地基基础建设行业多年,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已成为具备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一体化施工能力的综合服务商。现有业务已基本涵盖包括:传统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特种设备工艺、土体改良技术等新型应用技术等多项服务。近两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施工号召,大力发展以预制型、土体改良为基础的成套绿色施工技术作为市场切入点,同时,优化现场施工环境及堆料管理,减少土体周边扰动及渣土外运,构建绿色施工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子公司香江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其全产业链云基础设施服务商的优势,持续开展数据中心EPC总包业务,并与电科云、广东南方通信、湖北中通服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新基建发展。

  报告期内,子公司香江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标“大美时代视听大数据产业项目机电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3.6亿元;中标云南电网公司电力调度中心机房项目,实现电网行业业务突破,新行业、新市场拓展力度不断加大;与广州量光荔星科技签订“广州量光荔星数据中心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超8亿元,彰显EPC总包建设业务综合实力。报告期内,运营商业务稳步发展,相继中标中国移动冷冻水空调系统施工项目、高低压柜项目,交流配电柜、成套开关柜等项目。同时,与华为、烽火、ABB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持续合作。获得ABB中压一次开关柜&低压开关柜MNS3.0 授权,ABBMNS2.0 开关柜合作伙伴,不断加深与华为中国区、烽火合作深度。

  报告期内,子公司香江科技承建的“数字扬中”项目正式落成,数字城市战略迈向全新发展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长三角地区(太仓)投资建设的“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东数西算”战略,提前布局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旨在为各类有IDC业务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IDC和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项目一期用地面积24,516.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5,797.5平方米。

  目前,上海正在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太仓市双凤镇距离上海虹桥枢纽仅40公里,与上海长期以来形成“同城效应”。通过互联互通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融入上海互联网产业资源,加快承接上海人才溢出、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可以实现沪太两地大数据云计算的产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帮助两地提升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数字经济建设。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的建成,将会吸引软件和通讯信息领域的创新、创业、管理与技术人才,为构建未来竞争的人才集聚地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产生持续良好的社会效益。目前项目办公楼、数据中心楼、园区内部变电站及各类配套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市电接入方面,在国家双碳目标的指导意见下,苏州供电公司正进一步优化辖区内电力资源配置,对作为辖区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所涉主体“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通知。根据其2021年6月发布的苏供电发展[2021]153号文“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关于印发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评审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上市公司对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电力接入方案进行了调整,并配合各级地方政府与供电公司,积极推动市电接入工程的落地。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市经信委2020年6月5日公布的《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支持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用能指标的通知》,公司子公司上海启斯“上海城地临港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获得上海市经信委评审通过,在上海临港新区新建数据中心一期获批支持用能机架数3,000个。截止至2022年3月27日,临港项目市电采用双重110kV电源,每路容量80,000kVA,供电总容量160,000kVA;双重电源分别引自上级220kV海洋站以及220kV碧海站,两条外线排管施工中。机电2号楼已确定规划机房布局及各个机柜规划参数,所有甲供设备招采工作均已完成。隔墙工程、消防工程、110KV降压站机电设备安装按工期计划跟进,机电总包单位、暖通水分包单位均已进场施工。

  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受房地产企业整体不景气及部分大型房企暴雷等因素,公司在业务选择上更加审慎,对于招标方进行严格风险等级划分,尤其对其资质、业务规模、履约能力、现金流等着重考虑,不盲目拓展业务,保障公司现金流稳定。同时,对公司现有业务形式、管理架构、人员配置等重新摸排及梳理,明确并加强各管理部门职能,提高管理效能,减少管理漏洞及不必要的管理冗余。另外,公司继续加强设计院业务推广工作,以优化设计为切入点赋能地基建设板块。特种技术公司及研究院主导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工作,通过新型绿色施工技术为客户实现优化成本、缩短工期,也同时提高公司利润率。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依然坚持以技术推动发展的步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外观设计专利15项;报告期内,发明专利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6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4项。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授权发明专利24项,已授权实用新型314项,外观设计50项,软件著作权51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金额为12,192.7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1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5,253,630.68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337,221,287.23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5,253,630.68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4,780,021.53元。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市场环境,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IDC服务业:

  随数字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伴随电子商务、视频、游戏等移动互联网需求持续增长以及产业互联网的逐步兴起,以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迅猛发展。受益于新基建、数字经济等国家战略指引,我国数据中心在机架规模、市场规模、用电规模等方面均保持高速增长。2021年11月,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成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坚强柱石。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在多项利好政策的支持下,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正蓬勃发展。但因此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尤其在互联网、电力、能源等产业巨头纷纷入局数字化转型和数据中心赛道,市场可能面临新一轮洗牌,市场需求方案更加个性化、灵活化,传统ICT厂商在市场和技术上面临更大压力。另外,自2020年起,数据中心建设数量增幅巨大,但若未来广大企业逐步信息化、云化的速度不及预期,则可能出现数据中心存量过大,销售困难的问题。

  2、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

  根据我国“十四五”规划建议精神,公司所处行业必须以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主导企业继续发展,乃至整个行业的进步,通过新技术的产生提高施工效率,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未来市场将趋向于平台化,优秀企业联合进行行业内技术创新,形成产业联盟,合作共赢。

  而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快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行业未来新的需求点。

  但目前行业也处于改革阵痛期,“三道红线”去杠杆等政策,正在逐步消化长期累积的房地产金融泡沫,限制房地产企业盲目无序扩张,要求企业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正,以此促进企业及行业良性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1、实现传统业务稳步发展

  (1)IDC设备生产制造及系统集成

  依托IDC产业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子公司香江科技研发团队将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及研发升级,销售团队持续优化营销模式,拓展及深化IDC领域产业布局。以技术力、产品力及营销能力扩大IDC及通信产业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强化在IDC系统集成的综合实力,夯实覆盖IDC产业链上下游的体系化综合竞争力。

  (2)地基与基础施工服务:

  加快绿色工艺、特种工艺及相关施工技术市场快速落地,子公司城地建设继续以技术改造主导业务板块整体发展。同时,依托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下设地下工程创新技术分会,打造产业联盟。从上至下贯通整体产业链,盘活整体市场。业务方向则逐步向市政、保障房、城市综合配套领域拓展,并继续加强与京东、360等互联网头部企业深入合作。

  2、分阶段达成新业务板块战略规划

  公司自转型以来专注于IDC投资建设与运营,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城地云计算板块,负责整合双主业的资源、渠道、经验等进行数据中心业务布局及储备。

  公司将逐步搭建人才梯队和核心团队,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经营管理优势和融资渠道优势,协助城地云计算及香江科技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实现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树立自有数据中心品牌及口碑。

  数据中心产业链及跨行业资源整合方面,子公司云计算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实现个业务板块之间协同效益,通过建筑施工业务板块、IDC设备生产与制造、IDC系统集成业务板块,从土地开发到数据中心运维,全面打通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业务脉络。同时,持续与数据中心产业链上的合作伙伴展开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在行业内的资源、技术优势,就“资源、资产、资本”等多方面,形成 “云、网、数”深度融合新模式,聚焦各行业客户资源,实现数据中心产业链发展,走行业整体发展道路。

  另外,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自持数据中心投资建设,早日实现上线交付。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目前涉及的双主业业务都存在一定的前期垫资情况,尤其是承接的大型项目。另外,公司自持太仓和临港数据中心目前尚处于建设投资阶段,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对公司未来整体资金流存在一定的压力。

  (四)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受相关行业风波冲击及产业政策调整的背景下,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较往年有所下降,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5,253,630.68元。同时,公司自持太仓及临港数据中心尚处于建设期,为实现尽快上线交付,现阶段留存收益将有助于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是在结合公司未来规划及现状,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未来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同时为应对公司所属行业的波动性,留存收益既可提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状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从有利于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应对行业波动及市场环境环境压力,现阶段留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保证公司现金流稳定,也有助于未来业务的开展。

  本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3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00,000.00股,发行价为12.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3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148,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7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沙正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7号)(以下简称“《1837号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100%股权。

  香江科技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33,300.00万元,公司向香江科技原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6.38%,即382,181,941.28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83.62%,即1,950,818,058.72元;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不超过44,000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费用。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向沙正勇等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113,090,89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25元/股,共计1,950,818,058.72元,上述事项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524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4月24日,香江科技100%股份已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上海西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投资)、余思漫、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基金)询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19,9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06元/股,共计募集人民币187,999,971.68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2019年10月28日,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25,500,000.00元后,余额162,499,971.68元缴存于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延长路支行310065073018800008341账号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5600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8号《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773,584.91元。

  上述款项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为5013100081474989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9,024,626.37元,其中: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合计金额220,400,523.39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624,102.98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8,624,102.9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79,024,626.37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6,148,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876,626.3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499,971.68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2,499,971.6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62,499,971.68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销时余额39,340.83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2,499,971.6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9,340.8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0,835,584.91元,其中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合计金额393,335,584.91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500,000.00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7,5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75,505,513.2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93,773,584.9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2,567,513.2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共和新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技术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9月2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9.19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65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1.1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723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020年4月9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3、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2021年2月,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的实施,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实际认购金额合计为4.8亿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5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2亿元及收益1,620,164.39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同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8,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8,000万元及收益631,232.88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6月,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前述募集资金8,000万元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同月,公司于2021年2月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对其进行了赎回并随后继续购买相应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年8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2亿元及收益1,681,643.84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2021年9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8,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8,000万元及收益624,705.71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同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1.1亿元及收益924,904.11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1年10月,前述中认购本金为9,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对其进行了及时的赎回共计收回本金9,000万元及收益1,052,876.71元,同时,公司继续对上述本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021年12月,前述部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共收回本金2亿元及收益1,780,821.92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为2亿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11 月 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 10%,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实施。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9年4月24日,经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股东变更申请,香江科技原股东合计100%股份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收购过程详见本报告之“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之“2、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香江科技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见,香江科技运营情况良好,净资产呈快速上升趋势。

  (三)香江科技生产经营和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

  

  (四)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业绩承诺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1)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盈利补偿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24,800万元和27,200万元。实际净利润指经城地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条款

  ①在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补偿,补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额×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由业绩承诺方以等额现金方式补足。

  ②各期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为非整数的,向上取整数部分。

  ③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的,则业绩承诺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

  ④业绩承诺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的比例分别计算各自应该承担的盈利补偿义务金额。

  ⑤对于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并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补偿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第七条约定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3)业绩承诺实现和履行情况

  香江科技是一家集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营管理和增值业务为一体的IDC全产业链服务商。2019年度和2020年度,香江科技经营状况较好,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04.54%和101.42%。具体承诺业绩及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香江科技2019年和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16856号)。和《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1]15653号)。

  综上,交易完成后,香江科技在上市公司的良好协同下,经营状况良好,业绩持续增长。2019年度和2020年度,香江科技分别实现净利润27,564.12万元和29,089.33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925.89万元和27,584.94万元,高于并购时两期的业绩承诺24,800.00万元和27,200.00万元,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截至报告期末,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城地香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城地香江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附件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截至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截至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

  截至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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