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联营企业及参股公司
2、担保金额:拟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480亿元
3、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23.0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78.7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4.29亿元;为合营或联营企业、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94亿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480亿元,具体包括下述类别:
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亿元;
2、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0亿元;
3、公司为合营或联营企业、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0亿元:
1、被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
2、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4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60亿元。
(二)公司预计为合营或联营企业、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1、被担保对象的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合营或联营企业、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2、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合营或联营企业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0亿元;
4、公司向其合营或联营企业、参股公司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其合营或联营企业及参股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为合营或联营企业、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三)担保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决定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担保额度调剂等)以及存续担保事项的变更事宜(包括变更担保方式、变更担保物、增加增信措施等)。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发生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担保情况及2022年度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493,318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11.0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09,338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01.82%。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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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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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650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典建设”)系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的工程施工总包方。雅典建设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505万元,本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雅典建设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4月
3、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29号7栋2层201号
4、法定代表人:胥均
5、注册资本:11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建筑设备租赁;普通货运;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工程施工总包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804.73万元,总负债74760.34万元,净资产32044.39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75313.29万元,净利润2669.75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合作方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因此,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493,318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11.0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09,338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01.82%。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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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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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别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定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公司自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公司增加2021 年期初总资产和总负债2.72亿元,提高资产负债率约0.0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66 公司简称:蓝光发展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2021年,房地产政策层面继续保持“房住不炒”的调控总基调不变;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调控目标,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市场的同时,要求满足住房购买市场的合理需求,并通过落实因城施策来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2021年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全国房地产市场规模创历史新高,但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增速均呈现前高后低的趋势,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降温态势明显,交易市场、土地市场情绪均明显下滑。
1、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4%,增速连续两年下降,为二十年来第二低位,仅高于2015年;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19.9亿平方米,下降11.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4.6亿平方米,下降10.9%;房屋竣工面积10.1亿平方米,增长11.2%。
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2亿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5.5%;土地成交价款17756亿元,增长2.8%。
2、202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9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商品房销售额18.2万亿元,增长4.8%;全国商品房均价为10139元/平方米,涨幅为2.8%。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创历史新高,但12月同比降幅均小幅扩大。
3、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20.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2%,比1-11月下降3个百分点,比上半年下降19.3个百分点,增速亦为三年最低。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国内贷款和外资的金额大幅下降,分别降低12.7%和44.1%。
公司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主要聚焦于住宅地产开发和现代服务业。以住宅地产开发业务为核心,契合国家城市群建设规划,坚持实施“聚焦高价值区域投资、聚焦改善型住宅产品”的发展战略,多元化布局核心城市都市圈,推出芙蓉系、雍锦系、黑钻系、长岛系、未来系等产品品牌;以物业管理服务、咨询服务、社区增值服务为三大业务线,提供优质物业管理服务,管理业态覆盖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办公物业、城市综合体、总部基地等运营服务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2021年4月公司对外出售了下属物业管理公司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嘉宝服务”),公司主要业务发生改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16亿元,同比下降53.17%;实现利润总额-149.1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34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45.96亿元,总资产负债率为96.01%,净负债率为639.14%,扣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93.6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武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27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销费用等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025.5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0,464.87万元。2021年1-12月公司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4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6.65万元。
经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空港项目7-12期”、“颐明园项目二期”结项并将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301,569,127.65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23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56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021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6年4月,公司已将上述6.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7年4月,公司已将上述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7年7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8年7月,公司已将上述3.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8年8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3.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6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12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0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20年6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0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20年12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21年12月,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前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空港项目7-12期”、“颐明园项目二期”结项并将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301,569,127.65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蓝光发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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