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796,666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8,650,00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966,667股,并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83,9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11,8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9,116,28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750,37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021,290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11月15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含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0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31,446,66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11%,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796,666股,其他首发限售股股东9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8,650,000股,将于2022年5月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含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包含战略配售股),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限售期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伊犁苏新、新丝路中安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迈信林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迈信林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将所持有的迈信林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迈信林所有。
2.公司股东康骞智达、中小基金、鹏晨创智、智信创骐、吴中创投、嘉睿万杉、道丰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迈信林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迈信林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股5%以上股东伊犁苏新、新丝路中安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力主通过长期持有迈信林股份,进而持续地分享迈信林的经营成果。因此,本单位具有长期持有迈信林股份的意向。
(2)在本单位所持迈信林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单位自身需要,本单位存在适当减持迈信林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单位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单位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单位拟减持迈信林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耿龙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迈信林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迈信林回购该部分股份。
(2)迈信林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迈信林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迈信林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迈信林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迈信林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迈信林股份总数的25%。
(4)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迈信林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迈信林股份。
(5)本人将所持有的迈信林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迈信林所有。
5.战略配售股份股东的承诺
迈信林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迈信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迈信林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迈信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1,446,666股,限售期为12个月,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1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796,666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8,65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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