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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4,197,533.02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02,844,447.05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6,927,487,740.3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7,049,298,877.04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4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亿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运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前期已发生的担保基础上,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75亿元(含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9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内保外贷等方式。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上述被担保对象中,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持股股东原则上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本次担保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与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5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项目开发及实业投资。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八楼,法定代表人叶骥,注册资本402,798.99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24,321.26万元,总负债   720,286.46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298,047.2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17,537.6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主要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抵押,下同)284,127.09万元,净资产904,034.8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2011年反向收购,母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利润总额-8,181.23万元,净利润-12,181.11万元。

  2、为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该资金用于实业投资及公司日常运营。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2月16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6-5室,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755,669.06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3,724.66万元,总负债135,727.65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27,961.3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5,727.65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27,997.0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897.06万元,净利润-1,897.06万元。

  3、为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4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实业投资。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号372室,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3,953.54万元,总负债47,849.85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39,612.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849.85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06,103.6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265.83万元,净利润-1,265.83万元。

  4、为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8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8号3幢103室,法定代表人王向东,注册资本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0,669.13万元,总负债106,218.86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30,308.7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4,565.09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5,549.7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06.79万元,利润总额-11,300.88万元,净利润-11,300.88万元。

  5、为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项目开发。

  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2月6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404B,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42,405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82,513.78万元,总负债877,329.24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4,540.3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77,329.24万元),或有事项总额126,930.90万元,净资产105,184.5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2.30万元,利润总额-40,175.63万元,净利润-40,176.31万元。

  6、为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7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望城项目开发。

  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1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920室,法定代表人俞建斌,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424.77万元,总负债79,721.70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9,721.70万元),或有事项总额70,577.83万元,净资产-4,296.9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246.66万元,净利润-1,246.66万元。

  7、为Punch Powertrain NV(比利时邦奇)新增担保19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比利时邦奇公司管理及日常经营。

  Punch Powertrain NV(比利时邦奇):成立日期1998年4月29日,注册地址位于:Ondernemerslaan 5429,Sint-truiden,3800,BELGIUM, 主营业务为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变速器(DCT)、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和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2,865.73万元,总负债350,588.74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255,546.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0,387.9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13,000.00万元,净资产102,276.9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57.33万元,利润总额-71,627.71万元,净利润-71,780.04万元。

  8、为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高安大城项目开发。

  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大城开发区迎宾路188号,法定代表人俞建斌,注册资本11,3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310.97万元,总负债12,416.40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750.92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7,894.5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7.53万元,净利润-67.53万元。

  9、为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该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9月2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48号,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商场,特大型菜馆等,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7,088.54万元,总负债94,944.49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87,110.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4,944.49万元),或有事项总额116,861.65万元,净资产52,144.0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11.17万元,利润总额-6,565.25万元,净利润-6,565.25万元。

  10、为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4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丹府一品项目开发。

  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月21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路59号3-06,法定代表人蔡振林,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0,828.12万元,总负债133,807.93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3,650.17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2,979.8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3.81万元,利润总额-16,440.56万元,净利润-16,111.29万元。

  11、为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南京邦奇公司管理及日常经营。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3月2日,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法定代表人章玉明,注册资本8,546万美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各种汽车用自动变速箱和动力总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7,029.91万元,总负债162,679.49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总额1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1,123.0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262,168.52万元,净资产4,350.4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911万元,利润总额8,181.22万元,净利润6,876.2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根据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后续稳健经营和发展。

  六、董事会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均较为稳定,董事会认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对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快速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以土地、房屋等资产提供等额反担保,确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13,961.39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315,707.94万元的194.4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59,295.6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4,665.78万元。同时,公司存在逾期担保余额为73,037.46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3,000.00万元,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4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

  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等事宜。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4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1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长期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982,795,452.46元。

  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了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1年度金融工具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根据公司对金融工具计提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拟在2021年度计提671,355,784.02元的信用减值损失,其中:坏账损失621,620,967.23元,预计担保费支出49,734,816.79元。

  (二)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7,707,255.17元。

  (三)2021年度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每年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1年度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72,497,461.79元。

  (四)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1,210,378.09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6,827,308.72元,合计198,037,686.81元。

  (五)2021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1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00,236,216.07元。

  (六)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拟在2021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2,961,048.60元,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982,795,452.46 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4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5188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8,646,646,180.70元,实收股本1,925,182,67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自确立“房地产+高端制造”双轮驱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以来,通过外延发展和内生增长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在通过国际并购战略丰富业务布局过程中形成了较大商誉。

  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国内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再加上公司自身扩建产能导致的固定成本大幅增加因素,公司旗下汽车零配件业务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没有达到预期。特别是自2020年初以来,受疫情反复冲击影响,全球政治经济形势极其不稳定,投资、消费、贸易均出现大幅度萎缩,公司旗下汽车零配件境外业务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汽车零配件板块产销量下降、销售收入下滑、经营业绩呈现持续亏损。公司本着审慎性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国际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18-2021年累计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60,299.50万元。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随着公司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迎来了涅槃重生的新征程。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如下有效措施逐步改善公司生产经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竞争力,使公司尽快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

  1、充分把握绿色经济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新契机,深化推动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落地,快速步入新能源整车制造、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赛道。

  2、高端制造业深入实施大客户合作战略,以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球资源优势,打造全球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布局。同时,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水平,为向高科技型公司转型持续发力。

  3、继续发挥房地产板块全产业链服务优势,巩固房地产品牌形象,尽快恢复房地产业务的自身造血能力,积极寻找战略突破,实现新发展。

  4、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效能,推动内部管控体系升级,实现企业规范高效运作。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能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4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2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正、客观、真实、完整地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其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审计团队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1年。

  3.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3.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4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1年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1,181.1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2022年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15万/年(税前),按月度平均发放。

  (2)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和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

  三、其他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三)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5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规定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修订并发布的15号解释。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15号解释规定,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1、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2、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3、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企业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事实,作为“货币资金”列示但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的资金的金额和情况,作为“货币资金”列示、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金额和情况,以及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其他应付款”等列报项目、金额及减值有关信息。

  (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三)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1、《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2、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15号解释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22-04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5、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2021年,也是公司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公司在重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之际,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迎来了“涅槃重生、再创辉煌”的新征程。报告期内,受疫情反复冲击影响,全球政治经济形势极其不稳定,投资、消费、贸易均出现大幅度萎缩。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和房地产行业都在诸多不确定性下艰难前行,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始终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在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稳中求进,积极配合重整、谋划后续发展,为重启新征程做了许多工作。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15.16亿元,较期初减少6.29亿元,下降2.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57亿元,较期初减少21.94亿元,下降41.00%。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76亿元,同比减少39.83亿元,下降50.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4亿元,同比减少15.27亿元,下降140.39%。上述净资产和净利润出现较大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各类减值准备所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报告期无新增房地产交付项目以及受境外疫情持续影响导致汽车零配件板块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一)高端制造业

  2021年度,公司在保持邦奇公司和ARC公司生产经营体系完整和独立的基础上,根据高端制造板块经营发展和公司管控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坚实保障,重点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市场、产品研发、管理架构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报告期内,高端制造业板块,生产无级变速器16.84万套,销售17.45万套,实现营业收入15.09亿元;生产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2,059.19万件,销售2,084.42万件,实现营业收入11.04亿元。

  ● 邦奇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比利时邦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汽车自动变速器独立制造商,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变速器,主要产品为无级变速器(CVT),同时致力于研发双离合变速器(DCT)、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和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目前邦奇动力总成在全球有比利时圣特雷登工厂、中国南京工厂和宁波工厂3个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包括比利时圣特雷登、荷兰埃因霍温、德国莱雷、德国下萨克森、法国克莱蒙费朗等研发中心,具有强大的产品开发及技术研发能力、稳固的客户关系以及行业领先的市场份额。

  ● ARC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国ARC公司,是全球第二大独立气体发生器生产商,其主要从事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等,目前在全球4个国家建有7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美国的诺克斯维尔、摩根敦、哈特斯维尔,以及中国的西安、宁波,墨西哥的雷诺萨和马其顿的斯科普里),具有覆盖亚太、北美和欧洲等地区的全球化布局及丰富的产品组合、完善的销售平台和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

  (二)房地产业

  2021年,尽管受到疫情反复、房地产调控的严重影响,公司房地产板块仍然想方设法克服困难,通过加强各业态独立运营、加快推进去库存、加强资金回笼等各项措施,基本保证了房地产板块的正常运营。报告期内,房地产板块共实现营业收入13.14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2.96亿元、物业管理7.18亿元、酒店管理0.97亿元、商业管理及其他业务2.03亿元。

  ●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受当前整体形势的影响和制约,2021年公司在建项目为南昌朗境、象山丹府一品二期和三期3个,开发建设总面积50.83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南昌朗境项目的工程建设和销售工作,在做好疫情防范的同时,紧盯工程节点、狠抓工程质量、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在市场低迷行情下,深入调研市场需求、做好客户储备工作。此外,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千方百计加快老项目的库存去化,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为公司发展提供了现金流。

  ●物业公司经营情况

  物业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立足宁波布局全国、拓展多元业态的战略方针。报告期内,物业公司一方面加快市场拓展,积极布局,成功打入兰州、衢州、绍兴等细分市场,全面覆盖城市公建、商办社区、功能场所等三大城市服务场景;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混改合作,不断深化,已成立海银、宁旅、星海、天能四家混改公司,不仅提升银亿物业的社会影响力,也保障了后续项目的稳定性。全年物业公司共新增签约项目32个,项目到期重招32个;截至2021年末,已布局宁波、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沈阳等全国八省十六市,在管项目200余个,总服务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

  ●商管公司和酒店经营情况

  2021年,全国商业和酒店领域仍深受新冠疫情持续困扰,银隆商管、威斯汀酒店、海尚酒店各项业务开展均遭遇较大阻力。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银隆商管针对各项目自身商业定位和特点,加强营销推广,要求各项目强化与承租商户企划活动的互动性,主动帮助现有商户开展经营,在保持项目商业氛围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商户流失率;威斯汀酒店和海尚酒店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及时调整服务标准和流程,做好团队稳定工作,努力提升酒店服务和品质,基本保证了酒店的正常运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在2011年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报表实收资本金额为192,518.27万元,本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4,027,989,882股,每股收益系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计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2022年2月,公司实施完成了重整计划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方案,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出的新增转增股份中的2,988,200,641股股份由重整投资人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受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梓禾瑾芯持有公司2,988,200,6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梓禾瑾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即公司现任董事长叶骥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注:2022年2月,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实施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方案,并同步完成部分普通债权(包含部分公司债)的以股抵债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四期债券的持有人/产品计划管理人已经取得120万元以下(含120万元)的债权部分的现金清偿合计10,136.83万元,对120万元以上持有人/产品计划管理人有135,170.22万元债权本息已按照重整计划以3.96元/股受领股票(其中"H5银亿01"债券已通过以股抵债方式全部清偿),剩余40,638.86万元本息也已按照重整计划提存相应股票。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前次重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547.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2022年2月,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方案,以及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2,988,200,641股由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受让,并于2022年2月24日将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的2,988,200,641股已过户至梓禾瑾芯的证券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梓禾瑾芯持有公司2,988,200,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骥先生。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及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于2022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作除权调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以及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因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安排,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将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2月,公司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时,自 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9日,公司管理人已向债权人及公司支付款项累计2,606,033,380.59元,此金额已经可以覆盖重整投资人受让专项用于解决现金分红返还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遗留问题的转增股票的对价总额 2,450,473,414.05元。此外,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和《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的约定,完成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整体置出并过户至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山西凯能股权。至此,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遗留问题已全部彻底解决,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司股票因资金占用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已被撤销。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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