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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智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智春,其基本情况如下:

  杨智春,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4年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结构强度专业,1987年硕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 学固体力学专业,1992年博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飞机设计专业。1987年4月至2003年3月,历任西北工业大学飞机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期间于1994年3月至2003年3月历任飞机系飞机结构强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3 年3月至今,担任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学院教授,期间于2003年3月至2005年1 月担任航空学院航空结构工程系主任,于2014 年11月至2018年10月担任航空 学院院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以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人员等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8楼A1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2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8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610094

  联系电话:028-85223959

  邮箱:ir@jouav.com

  传真:028-63859737

  联系人:袁一侨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杨智春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智春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8楼A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0日及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10、议案11、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2应回避表决的股东为:任斌、王陈、陈鹏、成都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德青投资有限公司;议案13、议案14、议案15回避表决的股东为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19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ir@jouav.com进行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5月19日下午17时前送达。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8楼)。

  出席股东大会时需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现场出席会议的,应以通讯方式出席此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8楼

  联系电话:028-85223959

  Email:ir@jouav.com

  邮编:610094

  联系人:袁一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所有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鹏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着对企业、股东和员工负责的宗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含摘要,下同)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32,799.9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0万股,发行价格为2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2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00.5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5日出具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710,103.1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77,702,625.90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227,702,625.90元,处于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现金管理资金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此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针对前述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实施募投项目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111.74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11号),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2月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为50,000,000.0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纵横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纵横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纵横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纵横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00万元,关联董事任斌、周华林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且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 主要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武汉讯图科技有限公司

  

  2、广东纵横大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航测数据处理软件与服务,以及向关联人销售无人机产品及服务。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纵横股份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

  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无人机”)、成都大鹏纵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智能设备”)、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纵横鹏飞”),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大鹏无人机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智能设备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鹏飞不超过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期限根据使用需求与银行进行协商确定。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将在前述额度内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大鹏无人机、纵横智能设备、纵横鹏飞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大鹏无人机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智能设备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鹏飞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根据授信需求进行确定,被担保人无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针对所属全部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银行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及担保授权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都大鹏纵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三)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条件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

  此外,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及担保计划。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充分考虑到公司资金状况和未来经营情况,是为了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公司根据授信需要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公司2022年对外借款和担保授权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5.78%、7.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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