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2-03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2022-038号)。
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9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24,680股;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或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891股。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不同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0F
2、申报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6月19日,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28129588
5、邮箱:ir@fii-foxconn.com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2-035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30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715人,行权数量为3,987,638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3,449人,解除限售数量为26,287,452股。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号)。
二、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或C,公司决定注销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3,783份,同时回购注销10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59,571股,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不同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其中:王冲、刘伟凯等79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03元/股;董海青、邹一冰等23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5.901元/股;激励对象周壹龙、吴定恒、徐威3人因在不同授予日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6.03元/股、5.90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2-036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30日以书面传签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71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3,987,638份;同意符合条件的3,44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6,287,45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号)。
二、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等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2-040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9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72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2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票49,733,0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36,749,362.0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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