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6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5日,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莱柯”)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调整后:
“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向永修观由昭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缴纳的200万元出资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8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详见附件《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发行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5日
附件: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
附件: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张许科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拟认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30%(含本数)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5%(含本数)。张许科先生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张许科先生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其余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为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4,299,2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
若公司股票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注销库存股,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向永修观由昭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缴纳的200万元出资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8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七、限售期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证券代码:603566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22-021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股本的扩张幅度,公司每股收益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前提下,根据下述假设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的模拟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6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预案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64,299,2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800.00万元人民币,未考虑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5、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6、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13.7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86.86万元。假设公司2022年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分别为持平、增长10%和增长2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2022年度)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兽用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兽用生物制品和兽用化学药品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丰富产品品种,提升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地位。
(二)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人才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培训措施并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同时重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已形成一支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团队。公司管理团队保持稳定,并且具备多年的行业经验与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整体协作效能。公司现有技术研发团队200余人,形成了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牵头主持、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博士为课题负责人、资深行业技术专家与硕士为主体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需求。
2、技术方面
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构建了完备的反向遗传技术、原核表达技术、真核细胞表达技术、多联多价疫苗技术等研发技术平台,具备了开发亚单位疫苗、核酸疫苗、活载体疫苗、基因缺失疫苗等系列基因工程疫苗的实力。在联合研发方面,针对公司尚不具备的研发资质或关键技术,积极推进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等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针对重大动物疫病或关键技术进行研发。
2019-2021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10%以上,持续高强度的研发投入确保了公司研发成果顺利产出。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国家新兽药注册证书57项,累计提交发明专利申请514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71项,其中28项为国际发明专利。
3、市场方面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起了强大的产品销售网络,采用经销、直销和政府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覆盖不同养殖规模的客户。对于中小规模养殖户,公司和经销商形成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销售服务团队和经销商自建团队形成良好协同和有效衔接,共同推动公司的市场营销工作。对于大规模养殖集团客户,公司成立了战略客户部,统筹公司产品资源、客户资源、技术资源,形成“药苗联动”机制,大力促进直销业务的发展,为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本着“金牌品质,造福人类”的企业宗旨,致力于在猪用、禽用、宠物、牛羊疫苗和药品等领域创新发展,以新技术、新产品推动畜牧业健康养殖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构建了品牌优势,形成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在猪用、禽用重大动物疫病的疫苗开发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换代的基因工程疫苗或联苗,产品销售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科技创新实力得到业内广泛认同。
五、发行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同时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的措施包括: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销售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及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同时,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若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3566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22-022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主要修订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主要修订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主要修订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上修订内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需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3566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22-024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当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5月5日在洛阳市政和路15号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22-02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电话、当面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5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许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许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许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许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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