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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二次修订稿)》。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近三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出现“D级(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2-4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岳克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8项议案和第15项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9-14项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6项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7、18项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6日以及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议案《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10项议案《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11项议案《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12项议案《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16项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第17项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8项议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第6项议案《公司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的议案》、第7项议案《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8项议案《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14项议案《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第16项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第17项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8项议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项议案《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8项议案《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16项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第17项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8项议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7、8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第16-18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权激励对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周一)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本次会议可能会因上海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改用线上方式举行。若变更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提前发布提示性公告,请各位股东关注。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帆

  联系电话:021-23108921

  联系邮箱:gefan@spic.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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