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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的疏忽,上述公告中的“附件2:授权委托书提案表中的议案11.00应选人数(2)人”内容有误,现对有关信息更正如下:

  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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