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5日上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言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9,00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00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500%;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500%;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500%;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500%;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磊,姚轶丹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