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8)。
(二)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资金总额下限,公司可决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及时公告,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3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3月1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4,991,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购买的最高价为23.83元/股、最低价为20.49元/股,回购均价22.2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155,643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4,991,970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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