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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2022年5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林煜

  咨询电话:0663-3904196

  咨询传真:0663-32780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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