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6人,代表股份406,710,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53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52,857,7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587%;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1人,代表股份53,853,1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48%。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6,662,0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0%;反对票47,600股;弃权票1,20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3,804,354股;反对票47,600股;弃权票1,2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6,662,0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0%;反对票47,600股;弃权票1,20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3,804,354股;反对票47,600股;弃权票1,20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6,661,3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票48,300股;弃权票1,20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3,803,654股;反对票48,300股;弃权票1,20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6,661,3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票48,300股;弃权票1,20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3,803,654股;反对票48,300股;弃权票1,20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6,661,4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票48,200股;弃权票1,20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3,803,754股;反对票48,200股;弃权票1,20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6,703,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票5,900股;弃权票1,200股;该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92,423,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71%;反对票14,286,802股;弃权票600股;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
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
是否属于两高项目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孙公司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一)本次投资项目及产品概述
(二)相关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本次投资项目相关产品分类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因此,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二、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一)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项目
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福建省制定的《福建省冶金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福建省建材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未完成能耗“双控”指标地区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0〕120号:缓批限批项目主要针对六大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体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但不包括已完成产能置换的项目。
经初步测算,本项目年综合能耗消费量(tce)约4000(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约0.09tce/万元,低于当地单位GDP能耗;因此,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不属于“高排放”项目。
(二)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11月2日公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此名录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项目主产品电解液、铁锂混合料、铜粒和铝粒,不属于高污染类产物。根据公司自查,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三、本次投资项目备案、批复等审批进展及后续安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前需履行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相关备案审查手续。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办理上述项目所涉及的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
四、说明结论
1、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2、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3、本次投资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办理项目所涉及的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孙公司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福鼎凯欣”)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项目总投资133,18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50,5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2,597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本次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注册资本:3,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28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店下镇东岐村A-01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制造;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不含易制毒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子公司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店下镇东岐村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33,18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50,5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2,597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
5、项目形成产品规模:
6、项目建设内容:
注:1、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上述各环节投资额可能会在总投资额范围内调整;2、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运算法则造成。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8、项目财务效益预测: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867,603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2,086万元。
三、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1、市场风险
虽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被长期看好,但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的波动导致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将影响到公司下游行业的需求,进而影响到本项目产品需求量,对项目的效益造成影响。
2、 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3、 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4、 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磷酸铁锂回收产业链上的战略布局,能有效解决公司未来区域产能供应不足的问题。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4,489,81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5,307,488.00元 ,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835,04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9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三、募投项目历次调整的情况
1、年产 15 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原生产基地的公共辅助系统无法满足目前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对原项目整体配套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相关建设内容,同时受到2021年部分建设五金、钢结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整体工程费用有所增长。综上情况,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将对年产 15 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6,055.44万元调整为41,147.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15,893.90万元调整为5,107.18万元,总投资额由31,949.34万元调整为46,254.25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4,866.44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 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由于公司整体项目建设规划调整,该项目年产7万吨溶剂产线的建设进度安排推后致其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经公司审慎评估,计划将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6月30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为降低污染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公司项目组对项目工艺做了改进,同时为提高装置的连续开工率,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需采购部分新设备,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20,877.00万元调整为24,675.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2,479.00万元调整为2,294.20万元,总投资额由23,356.00万元调整为26,969.9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9,385.43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2022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保证尾气处理系统的排放达标,公司新购买设备采用两转两吸工艺,能够降低尾气处理装置负荷以及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计划对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24,675.70万元变更为26,575.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2,294.20万元调整为2,308.48万元,总投资额由26,969.90万元调整为28,884.18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9,385.43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3、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为提高生产安全性及降低生产成本,公司进行项目工艺优化,需采购部分新设备,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9,244.17万元调整为10,750.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713.83万元调整为996.67万元,总投资额由9,958.00万元调整为11,746.84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8,079.17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了保证尾气处理系统排放达标,公司对该项目的脱硫系统、尾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处理系统添加了相应处理设备,同时对关键设备的选材进行了优化。经审慎评估后,公司计划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0,750.17万元调整为11,981.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996.67万元调整为1,002.91万元,总投资额由11,746.84万元调整为12,984.43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8,079.17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7)。
4、年产 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 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目前项目进展,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已完成并进入调试阶段,目前已取得试生产许可证。但由于该项目工艺属于“两重大一重点“的危险化工工艺,为确保项目安全平稳启动运行并达产达标,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将年产 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 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投产时间由2021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7)。
(2)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到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于公司产业园规划,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1,800 吨添加剂产品中的部分产品产能由另外园区项目进行补足,因此拟将该募投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年产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年产4,000 吨 LiFSI、年产500吨添加剂。
详情见公司于2022 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5、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2022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应对未来下游需求增加以及政府环保要求,公司计划对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进行工艺技术及安全环保设备升级,为此,项目建设内容增加部分建筑单体和辅助工程,能够进一步提高厂区物流容积能力以及进行安全环保智能化升级;同时受建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设备五金、钢结构工程的投资费用增加,且土地交付时间整体延后。综上,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计划对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投产。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5,580.45万元变更为30,852.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13,364.88万元调整为16,925.45万元,总投资额由28,945.33万元调整为47,778.3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5,530.45万元。项目完工时间由2022年4月30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
1、延期前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年产 5 万吨氟化氢以及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其中年产 5 万吨氟化氢装置已经建设完毕,目前已在试生产阶段,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由于疫情影响,土建施工单位进度落后,同时该项目对设备和工艺管道安装施工质量要求较高,为确保产品品质,公司对设备安装公司进行了更换,因此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7月31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1、延期前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目前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主装置已基本施工完毕,但因部分设备及材料受疫情管控因素无法及时发货到场,同时部分装置调试进度不及预期,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6月30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时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项目延期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9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磷酸铁锂回收产业链上的战略布局,能有效解决公司未来区域产能供应不足的问题。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意公司通过孙公司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9日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孙公司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项目总投资133,18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50,5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2,59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完工时间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同意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完工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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