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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计划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何朝曦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朝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27%的股权,其作为临时提案之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作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2-19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新区致远中路2号维也纳国际酒店(深圳北站店)负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信息披露

  上述第1-2、4-8、10项议案与第12-19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3、5-7、9项议案与第12-18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6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第11项、第12项,需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第10项、第12-19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上述提案第5-7项、12-19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sangfor.com.cn)。

  3、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新区致远中路2号维也纳国际酒店(深圳北站店)负一楼会议室。

  4、 现场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④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755-2640994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制定的邮箱ir@sangfor.com.cn,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海帆

  电话:0755-26581945 传真:0755-26409940

  电子邮箱:ir@sangfor.com.cn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5、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54,投票简称为深信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4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度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对其在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140股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5,651,628股变更为415,581,488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将由415,651,628元变更为415,581,488元。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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