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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84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3月4日

  3、激励对象人数:94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16元/股

  5、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5月11日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已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6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授予价格:21.16元/股。

  (三)授予日:2022年3月4日。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43.84万股。

  (五)授予人数:94人。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分配情况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每个解除限售期,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解除限售期内,除需满足上述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外,仍需满足以下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一个考核年度,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相对2020年增长率(A)达到对应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An)时,可按照上述计算方法确认本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X),即所有激励对象在其他解除限售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考核当年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可按照(X)比例解除限售(如A达到目标值Am,则考核当年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相对2020年增长率(A)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An)或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Am),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上述(1-X)的计算比例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激励对象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能力提升情况确定其考核结果是否合格。

  

  每一个考核年度,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同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该考核年度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否则前述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激励对象获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一致。

  五、本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本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225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4月6日止激励对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认购款人民币9,276,544.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38,400.00元。公司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441,28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11,441,280.00元。

  八、本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3月4日,本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

  九、本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经测算,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一、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11,441,280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1.89元。

  十二、公司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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